中國整治環境污染
2006年4月7日廣告
根據中國環保總局在網上公佈的統計,在去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之後,全國已經發生了76起與水有關的環境污染事故,超過2005年的總和。此外,在今年第一季度,環保總局已經停止審批44個建設項目,主要涉及化工、煤炭以及火電等行業。中國民間組織「自然之友」的成員姚遙對環保總局的工作表示認可。
「我們十分支持環保總局做出的決定,同時我們也希望將嚴格審查的做法作為更進一步推動環境保護的契機。我們希望與政府組織配合,解決中國工業不顧環境亂發展的問題。」
此次環保總局公佈的環境風險排查主要針對20個各大水域的大型化工石化項目,項目價值總額為4500億元。環保總局對各個項目都提出了尖銳地批評。而在今年頭三個月被勒令停工的44個項目中,因為不符合3月18日開始實施的《環境公眾參與辦法》被退回的有16個。姚遙說:「環保總局,尤其是潘岳局長,主推在環保方面進行大規模改良。這16個被退回的項目雖然沒有公佈名稱,但還是一個積極的舉措。因為這是環境公眾參與辦法的第一次實施。」
在核查中暴露出來的主要問題包括很多先天性佈局不合理,例如江污染重的工業安放在城市取水的上游,或者緊挨著居民區。此外,後天性的亂建改建造成環境責任劃分不清。國家環保總局除了和職權不夠作鬥爭之外,還要將地方保護主義視為眼中釘。姚遙說:「對地方政府來說,當然首先是GDP的增長,但是這和百姓生活水準的提高應該相輔相成。雖然那裡有很多小冶煉廠、小化工廠等等,數量很多,環境污染很大,但是目前中國做事只能一步步來,等到制度化後,才能有刻意模仿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