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有權調查羅興亞案
2018年9月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國際刑事法院週四(9/6)裁定,有權調查緬甸軍隊將羅興亞人趕出家園,流亡至鄰國孟加拉國的指控。聲明中提到,「針對緬甸驅除羅興亞人而可能犯下的人權罪行,法院擁有司法管轄權。」
去年8月,在殘酷的軍事鎮壓後,至少70萬羅興亞穆斯林少從若開邦北部逃離緬甸。
該聲明還說,法院的裁決合理,儘管緬甸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締約國,但因為緬甸當局將羅興亞少數民族驅逐至鄰國孟加拉,而孟加拉是國際法院締約國。
2018年4月,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班素達(Fatou Bensouda)請求法院裁定其是否有權對緬甸當局驅逐羅興亞人犯下的危害人類罪展開調查。
謀殺、大規模強姦、酷刑--緬甸軍方在將穆斯林少數族群羅興亞人驅逐出緬甸的過程中所犯的暴行罄竹難書。在提交給聯合國的一份報告中,獨立的人權問題專家們指出,緬甸軍隊還對羅興亞人實施奴役,燒毀整座村莊。在一年前數十萬穆斯林羅興亞人遭暴力驅逐的北若開邦,甚至出現種族屠殺跡象。
要求國際刑事法庭調查
分別來自印度、斯里蘭卡和澳洲的3名專家寫道:"在發生殘酷侵犯人權和虐待現象的克欽邦、若開邦和撣邦等地區,其行為之殘酷和普遍,令人發指";"按照國際法的定義,其中的很多侵犯人權行為無疑屬於最嚴重犯罪",專家們在日內瓦公佈了這一報告。
專家們要求,緬軍最高司令官敏昂蘭(Min Aung Hlaing)及另5名高級指揮官應被送上國際刑事法庭或特別法庭。他們還建議,對個別責任人實施制裁。
民事當局嚴重失責
在報告中,專家們也批評了緬甸政府領導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指出,她沒能運用自己的道德威望,阻止此類犯罪。
報告強調,在總體上,民事當局以其所持的態度和所犯的過失使得這樣的殘暴行為成為可能。
緬甸曾在數十年時間裡由軍政府統治。2011年,軍方雖部分交權,但仍繼續掌控政府的要害位置。軍隊不受文職政府的控制。根據憲法,軍方至少擁有議會的四分之一席位,從而穩獲可阻撓包括修憲在內的任何改革法案的"封鎖性少數"。
在羅興亞叛亂組織對警察所發動襲擊後,去年8月,緬甸軍方啟動了大規模武裝攻勢。70多萬羅興亞人被迫逃往鄰國孟家拉。數十年來,在佛教徒居多的緬甸,穆斯林羅興亞族群一直受歧視。儘管很多人在緬甸已生活數代,當局和佛教信眾仍視之為非法移民。
聯合國專家們雖遭緬甸當局拒絕入境,但他們表示,仍成功地採訪了870多名目擊者和受害人。他們研究了文件、衛星圖片和照片。
緬甸當局稱,使用武力是出於不得已,是為打擊羅興亞叛亂分子的恐怖主義。為維護這一說法,當局手段嚴厲:去年,調查羅興亞男子和青少年遭謀殺事件的兩名路透社記者遭逮捕。
凝煉/葉宣(德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