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NGO在華開設分支 中國人大稱放寬禁令
2015年4月2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初,中國全國人大網站刊文稱:"我國擬立法放寬限制,境外非政府組織或可在我境內設分支。"
今年3月,中國全國人大對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的一審稿中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及其代表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此一消息引發在華國際非政府組織的憂慮。
人大稱,在本周的二審稿中"放寬限制",增加"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的內容。人大稱修改的理由是:"有的地方和部門提出,目前已有一些重要的科技類非政府國際組織在我國設立了分支機構,而且我國對新建國際組織在我國設立總部、重要國際組織在我國設立分支機構是支持的,建議規定得靈活一些。"
此外,有關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開展活動,二審稿規定:"開展臨時活動,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但是,國家機關或者經國務院公安部門確定的單位為中方合作單位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新華網4月23日報導稱,目前許多境外非政府組織對促進中國公益事業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對於這類組織應當支持、鼓勵和提供服務;對於進行違法活動,甚至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應當依法嚴格管理。
據《南華早報》報導,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存奎曾表示,"有關資料顯示,目前在我國活動的數千家境外非政府組織中,有政治滲透背景的有數百家"。
他說,有些組織利用交流、培訓等手段進行意識形態領域滲透,蒐集中國情報,在中國內部培養政治反對派;還有些組織"插手我國人民內部矛盾",以扶持弱勢群體為名,以維權相號召,煽動對立;還有些組織"參與策劃民族分裂"等活動。
據《中國日報》報導,人大還將對該草案進行三審和表決。
據路透社報導,去年6月以來,外國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受到更嚴格的審查。相關組織代表稱,受到國家安全人員有關資金等方面的質詢。此外,至少兩名為外國非政府組織工作的外籍人員因簽證問題被迫離開中國。
中國有約6000家外國非政府組織。其中一些為律師、法官和中國非政府組織提供培訓,還有一些致力於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