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卻有死刑﹕台美日的廢死爭議
2019年1月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翻開世界死刑地圖,法律上仍維持死刑的國家有86個,其中有50個國家至少10年未執行死刑。仍在執行死刑的36個國家和地區多數是開發中的專制政體。少數民主自由與強調人權保障卻仍有死刑的美國、日本和台灣常被拿出來討論,為何在廢除死刑議題上仍長路漫漫。
台灣:精障判死惹議
根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2018年的死刑判決報告,自2012年至2018年死刑定讞案件有7件,其中4件當事人有精神疾病或智慧型障礙。
廢死聯盟法務主任林慈偉說:「像林于如、彭建源、陳昱安,這3個人甚至被精神科醫師在鑑定報告具體地講說他們的智商有的是低於60,有的在犯罪之前就有在看精神科門診。如果是按照人權公約,是盡可能要對他們在使用死刑上有限制,可是我們的法院還是判死。」
林慈偉提到了台灣2009年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台灣的《兩公約施行法》。他指出,許多台灣的法官對於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的脈絡不熟悉,造成司法體系無法與時俱進。他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18年10月31日通過的一般性意見為例指出,雖然意見中要求法院必須考量被告的情狀和減刑事由,也提到精障判死和正當法律程序的問題,但是現實中要使用卻受到層層阻礙。
他說:「我去聽某一個庭,被告律師拿出這個意見。當庭檢察官就對著律師說:『那是什麼東西,沒看過,是真的嗎?』居然我們國家的司法官在質疑一份最新出爐的聯合國文件.....台灣是法治國家,它就是有法律的拘束力,應該依法審判。」
此外,在台灣主流民意仍支持死刑的情況下,媒體在報導時常將「兩公約」和「精障」與「逃死」或「免死」等詞連結在一起,煽動民眾情緒。林慈偉強調,兩公約包括許多其他人權保障,對未成年者、懷胎婦女也都有不得判處死刑的規定。他認為問題還是回到基本生命權的保障。
綜觀台灣法院在7個死刑案件的判決,相當大的篇幅還是在犯罪手法的重述和道德倫理的評判,對於被告的生活狀況和犯罪的動機與目的少有著墨。林慈偉提到,台灣法院應該詳細表明量刑標凖,而不是把非法律要件的「教化可能性」做為結論。他也鼓勵民眾不要只透過媒體瞭解案件,而是實際進入法庭監督審判,瞭解判決的討論過程。
美國:死刑判決持續減少
連續9年以來,美國是美洲上唯一執行死刑的國家,在2018年處決了25名死刑犯,連續第四年執行不到30人的死刑。根據美國死刑訊息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的年度報告,2018年有42人被判處死刑,比2017年的39人略有上升。這樣的判決數與1996年有315個死刑判決比起來已經大幅下降。
死刑訊息中心表示,整體趨勢很明確。「與過去4年相比,死刑判決減少了一半」。這一數字遠低於20世紀90年代。隨著越來越多的囚犯被免除或赦免死刑,美國4分之1個世紀以來,死刑犯人數首次降至2500人以下。
根據《華盛頓郵報》專欄,今年美國有2名死刑犯得到平反無罪釋放,證明了不可逆的死刑有其問題存在。其中一个案子在佛羅裡達州,當事人在陪審團未能就懲罰達成共識下被判处死刑。雖然佛羅裡達州曾對其制度進行改革,但令人驚訝的是,仍有許多地方允許法官在沒有一致的陪審團建議的情況下判處死刑。光是在2018年,就有3起死刑判決是這種程序下的結果。
專欄也提到,2018年被判處死刑或執行死刑的人大多都患有精神疾病或智慧型障礙的跡象。根據死刑訊息中心的統計,至少有11名被處決的囚犯有重大的精神病證據。
在美國的50個州當中,有19個州已經廢除死刑。在31個仍有死刑的州當中,有11個已經超過10年沒有執行死刑。死刑判決和處決主要集中在南部和大平原的一些州。根據美國蓋洛普民調,民眾對於死刑支持程度在90年代以來持續下降,目前大約是56%,愈來愈接近反對死刑的人數。
日本:民意支持死刑
日本在2018年處決了15名死刑犯,是自1993年來最多的一年。其中包含了13名犯下「東京地鐵沙林毒氣案」的奧姆真理教核心幹部。
日本死刑執行和制度相當的封閉。直到當日被押往刑場前1小時為止,死囚不會被告知確實行刑日期,家屬也只有在死刑執行後會收到通知。這常被指出對死刑犯及其家屬,甚至是執行死刑的監獄工作人員都是很殘忍的一件事。因為死刑執行並非由專業人員來做,而是由平常守衛死刑犯的普通監獄工作人員執行。他們因為協助執行可以額外獲得2萬日元(180美元)。
即便存有爭議,日本民眾對於死刑的支持仍居高不下。根據法新社引用日本政府在2014的民調,在針對1800人的調查中顯示,有80%的人認為死刑應該存在,只有10分之1的人贊成廢除死刑。但如果在無期徒刑且不可假釋的情況下,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會增加到38%。雖然根據日本法律,死刑判決應在最高法院確認後六個月進行。不過實際上,許多死囚在牢房中關押多年。截至目前,日本有110人等待處決。
夏立民/楊威廉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