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憲法法院:首次「封城」措施違憲
2021年7月15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西班牙去年上半年曾經歷長達數月的封城。據西班牙媒體報導,該國最高法院裁定,實施限制公民自由措施的前提必須是先宣佈進入「緊急狀態」,而當局在第一波新冠大流行期間只宣佈進入「警戒狀態」,事後方獲議會批准。憲法法院認為,此非下達禁足令的充分法律依據。
從2020年3月到5月,西班牙人只能在有充足理由的情況下才可離開住宅,但不能在公共場合從事體育運動,兒童甚至也不被允許戶外活動,違規者將被課以罰金。有消息稱,在這幾個月,警方發出了約一百萬張罰單,現在市民或可收回罰金。《先鋒報》(La Vanguardia)寫道,鑑於公民在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被禁足在家,有可能出現一波要求賠償的訴訟潮。
疫情嚴峻恐再度封鎖
鑑於疫情嚴峻,西班牙再度實施嚴格限制似乎已是必然。由於新冠染疫數量再次急增,多個地區目前已準備重新實施防疫限制措施。在被視為第五波染疫中心的加泰羅尼亞地區,當局計劃再度實施宵禁,其中包括巴塞隆納大都。
上周末以來,當地俱樂部已再度關閉,只有能出示檢測呈陰證明者方可參加露天集體活動。其他地區也已經或考慮採取類似措施。在巴倫西亞東南部地區,從0時至6時實施宵禁。
本周三,西班牙全國範圍10萬人7天染疫率為271。德國對高發病地區的定義是10萬人7日新增感染人數為200,西班牙的感染數已遠超200大關,因此從該國返回德國的旅行者將必須接受隔離。
(法新社、路透社、德新社)
© 2021年 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