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何時被遣返中國仍是未知數
2004年4月9日1999年8月,轟動中國的遠華案首要嫌疑犯賴昌星攜妻子和三子女逃到加拿大。滯留一年後,賴昌星在尼亞加拉賭場賭博時被逮捕,他的妻子曾明娜也於同一天在溫哥華郊區被逮捕。賴昌星被捕後向加拿大難民委員會提出避難申請,而中國政府則堅持請求加拿大政府將賴昌星遣返中國接受審判。
賴昌星在難民申請被加拿大難民法庭駁回後,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復議請求。2004年2月3日,聯邦法院駁回了賴昌星的上訴。2月17日,賴昌星委託律師馬塔斯向加拿大聯邦上訴法庭提交了一份質疑書,進入了上一級上訴程序。
賴昌星的上訴是否被拒絕,要看上訴的兩個依據是否成立。依據之一是中國還沒有具體指控賴昌星到底犯了哪些罪。賴的律師馬塔斯說:「他被中國當局指控為走私網的首腦,但是沒人能說得更具體些。我們得到的只是一堆非常含糊和籠統的指控。」依據之二是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後會面臨刑訊折磨和死刑的危險。馬塔斯說,「有跡象表明,在中國會通過刑訊逼供」。
按照加拿大的司法程序,下一步的上訴程序法庭聽證可能會安排在今年7月。因為賴昌星已經表示決心要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他在加拿大的官司可能會還要打上幾年才見分曉。
目前,賴昌星與妻子曾明娜被假釋軟禁在在溫哥華近郊一處公寓裡,每天只有幾個小時的戶外活動時間,他們的三個孩子則在當地上學。在4月8日的記者招待會上,賴昌星顯得表情放鬆,但是抱怨他與妻子的軟禁生活無聊而乏味。他通過翻譯說,「每天只做一點家務,心中總有些擔憂。」由於加拿大當局禁止賴昌星工作,賴昌星說他目前手頭很緊,全靠一個朋友的接濟過日子,但是他不想透露這位朋友的身份,以免給這位朋友在中國帶來麻煩。
目前,賴昌星是否最終會被遣返仍然是個未知數,因為即使是最高法院駁回他的上訴,他還可以援引聯合國有關人道主義避難的公約,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保護申請。如果這一條路也走不通,他還有最後一線希望,那就是要求加移民部對他進行「遣返風險評估」。不過,能通過「遣返風險評估」的成功機率應該只有3%左右。
加拿大移民部和難民法庭被提供了證據,這些證據說賴昌星的兄弟和前會計或者被判了死刑,或者死在了勞改營裡,涉嫌遠華案的數百人也被判處了徒刑。加拿大沒有死刑,法律上也禁止將有被判處死刑危險的人遣送回國。中國曾派高級外交代表到加拿大,保證不會把賴昌星判處死刑。賴昌星的律師說,中國的許諾不值得信賴,因為中國有過違背這種許諾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