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深圳開審 多國代表旁聽被拒
2020年12月2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 12名港人涉嫌偷越邊境案在中國內地被控,其中10名已成年者在12月28日下午兩點半在深圳鹽田人民法院受審。
綜合《香港電台》和《商業電台》的報導,法院外早上已戒備森嚴,中午起有警員電單車巡邏,法院對面行人路圍起兩米高水馬,有裝甲車戒備。有外媒被查證件,詢問後放行。
法院原先指案件是閉門審訊,家屬旁聽要先徵得法官同意,但今早回應港媒查詢時改口稱會依法公開庭審,可以旁聽,卻以旁聽席「名額已滿」為由拒絕多國領事館代表入內,但沒有透露旁聽人數及身份,也不安排庭審直播。
下午有美國、英國、加拿大、葡萄牙、澳洲、荷蘭的領事館代表抵達法院門口外,要求入內聽審但不成功,他們在門外等待約一小時後離開。
美使館促立即釋放12港人
路透社報導,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表聲明,要求立即釋放12港人,「他們所謂的『罪行』是逃離暴政。中國共產黨將不惜一切阻止人民前往他處尋求自由」。
對此,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趙立堅回應指「美方說辭罔顧事實,中國堅決反對,並敦促美國立即停止利用香港問題干涉中國內政」。
此前,由於內地當局不準家屬委派的律師到現場,12港人家屬27日向各國領袖及國際社會發公開信,指12名港人中有英國、葡萄牙和越南公民,擔心案件變成「秘密審訊」,促請各國政府派使館人員到庭旁聽。
12港人家屬在聖誕節(12月25日)、開庭前三天才接到官派律師通知,因隔離14天的防疫規定而無法親身到場旁聽。
此前,他們曾到港府請願要求協調不果。協助12港人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透露,有家屬曾嘗試要求在內地的家人代為聽審,但對方其後失去聯繫。據香港0一報導,有部分香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被告親屬旁聽了審理。深圳鹽田人民法院結束庭訊後發表公告稱將擇日宣判。
當局「提示」律師噤聲
據《明報》周日(12月27日)報導,多名早前獲被告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週六分別收到內地司法部門的電話或被約談,被要求退出案件,且不能到深圳或評論該案。另有律師被官員要求周一見面。
報導指出,有內地律師收到寶安區律師工作委員會發出的「提示」,指12港人案「有一定敏感性」,要求所有律師不要隨意發表與該案有關的評論或言論,「以免被別有用心之人士利用藉機炒作」。
12名港人為11男1女、年齡16至33歲的青年,曾參與「反送中」運動並有控罪在身,今年8月23日疑乘快艇潛逃台灣,在香港東南方水域遭中國廣東海警攔截逮捕,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128天期間皆無法與家屬接觸,家屬委託的律師也被持續施壓或被迫退出案件。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署12月16日對當中10名成年當事人提出起訴,另外兩名未成年者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
根據通報,鄧棨然丶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丶嚴文謙丶張銘裕丶張俊富丶黃偉然丶李子賢丶李宇軒丶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罪」。另外兩名未成年港人為17歲廖子文及16歲黃臨福。
張慈/李澄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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