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界良心」張思之去世
2022年6月2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作為中共建政後第一代律師,張思之經歷了中國司法的變遷,也見證了中國通往憲政人權的艱難。他不僅參與過為許多著名政治犯的辯護,也一直在為中國的獨立司法和人權發聲。
張思之1927年出生於河南鄭州。抗戰中他隨家人逃亡四川,16歲時,參加「中國學生志願遠征軍」,奔赴印緬戰區。1947年,張思之進入中國政法大學的前身朝陽大學,大學期間加入中共地下黨。1949年,張思之參與接收北平法院,成為新政權第一批法官,歷任北京市人民法院民庭、刑庭法官和研究室負責人。
與同一時代的大多數中國知識分子一樣,20世紀下半葉張思之經歷了中國社會的種種政治動蕩。他1957年被打成「右派」,之後「勞動改造」15年。1972年結束勞改後,在北京市郊一所中學教書。
文革後,1980年張思之重回律師崗位,參與了「林彪反革命集團案」和「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俗稱「兩案」 的審判,為江青等人擔任辯護律師。六四事件後,他參與鮑彤、魏京生、王軍濤等民運領袖政治犯的辯護。
幾乎沒打贏過官司
《財新》發表的生平回顧稱,張思之幾乎沒打贏過官司,卻被尊為中國律師界的良心,並引述觀察人士稱,為政治犯辯護的勇氣是張思之後來廣受尊敬的原因之一。
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江平向《財新》表示,張思之在人權保護特別是敏感案件中勇於承擔責任,具有真正的大無畏精神,「這是我最敬佩他的地方」。在江平看來,在中國律師界,張思之最能體現批判精神和獨立精神。
這不僅體現在他敢於作為律師接手在別人看來不乏危險性的案件,也體現在他勇於對社會敏感話題、為公民基本權益發聲。在重慶「唱紅打黑運動」、聶樹斌案、李莊案等在中國受到巨大關注的案件中,張思之都曾公開發聲,仗義執言。
張思之曾說,律師的職責是「為民爭權,或代民維權,使之由此獲得自由與尊嚴,從而提升其精神境界,進而推動社會的進步與變革」。
1980年代他還曾是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並創辦《中國律師》雜誌。主要出版物有有《中國律師制度與律師實務》、《律師制度研譯》、《我的辯詞與夢想》、《行者思之》等。
2008年,德國海因裡希‧伯爾基金會(Heinrich-Böll-Stiftung)授予張思之該年度的佩特拉ㆍ凱利(Petra Kelly)獎,以表彰他「為在中國保障人權和建設法制國家及律師制度做出的傑出貢獻」。
2013年3月,張思之在赴柏林參加研討活動、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談到中國未來的發展道路,坦言對習近平的中國夢「並不看好,感覺這只是語言上的技巧而已」。他認為應該思考的是,「中國真的要是一個大國強國,你應該起什麼作用?目前中國起的作用令人擔憂」。他問道:「美麗中國到底是什麼,是高樓大廈和導彈核彈嗎?」
知名作家章詒和在《行者思之》序言中評價張思之:「在權力面前,他有傲骨;在弱者面前,他有熱淚。」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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