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死刑問題:假如「人民」講了話
2005年8月30日於是,這個問題被撇在了一邊,討論到此結束。然而,這個問題仍然不斷有人提出。最近發現了一些嚴重誤判草菅人命的事實,使一些死刑反對者敢於再次出聲。現在發生的事情是,一些司法工作者提出,對腐敗者判處死刑,即使以中國的國情特色而論也缺乏說服力。近年來,據中國官方數字,有4000多名腐敗官員潛逃境外,攜走了多半取自國家銀庫的500億美元的財產。
中國跟一些國家簽訂了引渡協議,但經濟罪案逃亡者最喜歡去的美國和加拿大卻不在此例。許多國家在向中國引渡刑事犯罪分子方面也猶豫不決,因為他們知道,這些人回到中國將面臨死刑。北京司法工作人員楚懷志(音)要求廢除針對腐敗罪的死刑,他的理由是,只有這樣,外國才願意引渡,中國國家失去的財產才有追回的可能。
在中國,有68種罪可以導致死刑。在腐敗罪方面,量刑(包括死刑)的依據是數額大小。不久前,原中國銀行副行長劉金寶剛由於貪污140萬歐元被判處死緩。不少腐敗的官員已經被處以死刑。
中國的司法改革倡議者說,廢除死刑是全世界的趨勢,中國也必須走向這個方向。作為第一步,他們建議廢除非暴力罪的死刑。
中國官方的答覆來得挺快。「中國日報」的一篇社論稱,如果中國真的廢除針對腐敗的死刑,那麼這個現在已經在威脅著社會安定的問題將會失控。死刑對官員和潛在的殺人犯有威懾作用。此外,中國政府可以跟有關國家就引回流失的金錢和判處罪犯簽署司法協定,而沒有必要在中國廢除死刑。
據國際特赦組織數據,中國是世界上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2004年執行了3400例,而世界其它國家一共才3797例。國際特赦組織擔心,實際執行的數字可能還高於登記在案的上述數字,因為很多案例屬於國家保密範圍。中國人大的一名代表今年年初時說,中國一年執行死刑達10000例。當然,他很快收回了自己的說法,說,他的數據被司法當局給否定了。
國際特赦組織還批評了中國逢節日或反犯罪運動時大大提高死刑執行率的做法。在這種情況下,被執行者是否確實經過了公正的審判,令人懷疑。最終,他們成了完成任務達到定額的犧牲品。
中國的死刑批評者們還指出中國司法系統裡存在的問題,一種罪行在這個省可能被判死刑,在另一個省卻被判成有期徒刑。至少,出於這個原因,死刑的最後決定權應該交還給最高法院。
武漢的一名教授在人民網論壇上指出,死刑始終還象歷來的傳統那樣,在中國是用來「平民憤」的。許多人腦子裡還存在著以血還血,一命償一命的思想。所以,中國許多法官按「人民的憤怒」,或者按受害者或受害者遺屬的要求來量刑。他說,司法工作者有義務通過公開的討論來糾正這種思維方法。(法蘭克福匯報記者彼德拉.克隆科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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