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童工趕制奧運紀念品
2007年6月12日廣告
國際工會聯合會的報告點名批評了四家中國企業,嚴重違反了國際勞工準則。該聯合會的迪姆‧諾南說:「我們發現,這些企業嚴重侵害了勞工的基本權利。具體地說,他們違反了國際法中有關勞工權利的規定以及中國勞動部門作出的規定,儘管中國負責勞動權利的部門沒有實權。」
奧運特許產品包括引有奧運標誌的硬幣、手提包、吉祥物等,是奧運會體育活動商業運作的重要內容。國際工會聯合會發表的報告稱,奧運特許產品帶來的經濟效益高達 7000 萬美元。而生產奧運特許產品的工廠應該是合格的企業。在英國廣播公司在對被點名的公司東莞利奇文教用品公司進行採訪時,該公司的負責人拒絕承認工廠使用過童工,對國際工會聯合會的報告表示不能理解。
國際工會聯合會的諾南表示,調查員在中國與四家店名工廠內的工人在廠房以及工廠外進行了單獨採訪。訊息來源真實可靠。此外,他還呼籲國際奧委會進行干預,並且呼籲北京奧組委採取切實行動。他說:「我們認為,北京奧組委應該與全世界奧運精神同步。而國際奧委會應該確保類似侵犯勞動權益的事件不再發生。我們再度要求與國際組委會進行商談,目前他們還未做出回應。我們要求國際奧委會以及北京奧組委承擔起責任,制止侵犯勞工權利的事件。」
北京奧組委周一對國際工會聯合會的報告作出了回應。北京奧組委聞宣傳部副部長孫偉德表示,中國十分重視生產奧運特許產品工廠的勞動權利,並且已經開始就此問題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