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拿薄谷比江青
2012年8月27日
中共的一黨專政制度,已經成為為世界生產新聞的風暴眼,三十幾年,在接連不斷的政治突發事件當中,目不暇接地為世界上演了兩出"紅顏禍水"的大劇目。前者江青,毛始祖的正宮娘娘,尊為"紅都女皇",1980年11月26日開始,被押上最高人民法院的特別法庭。後者薄谷開來,是當今有"平西王"之稱的前政治局委員、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大福晉,一品誥命夫人,身為律師,卻毒殺了英國人海伍德,2012年8月9日,在中國史上"包青天"的故裡合肥,被開庭問罪。
兩個女人案的可比與不可比
江青與薄谷開來都是中國傳統理念的惡女人、壞女人。相似之處不少,一個皇室,一個貴胄,兩個人的法定名字都不是本名,江青名字普通,戶籍在北京市東城區的薄谷開來的名字古怪,一樣顯示權力之跋扈。文革中,空政文工團舞蹈隊一小女兵,與江青同名,為區別,人稱"小江青"。一次江青到總政排練場審查節目,隊友喚小江青,江青回頭看了一眼,小江青被嚇壞了,文工團領導第二天就讓她改了名字。因人廢名,以後中國人無人願意再取這兩個名字了。
但是若比案情,兩個女人則大相徑庭。江青充當"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旗手",遵毛澤東的旨意,搞了十年動亂,也親自迫害了一大批人,都是通過群眾批鬥,專案組,牛棚、監獄實現的。與谷開來從自家官邸開出兩輛汽車,帶著勤務員,到四星級飯店,親自下手往人嘴裡灌毒藥,畢竟不一樣。
兩案的共同點只在判決,都領了中國免死的最高刑,死緩。
江青為何敢咆哮公堂?因為定罪荒唐。
江青是兩案中第一個提出要聘請律師的。1980年11月13日,她在秦城會見了"兩案指導委員會"指定的兩名律師,張思之和朱華榮。她對律師說:"黨內複雜。""我和葉(劍英)、鄧(小平)是什麼關係?我們是對立的,否則我也不會到這裡來。"她要求律師成為她的代言人,按照她的立場觀點辯護,遭到張思之的拒絕。後來換了傅志仁,同樣沒談妥,只能作罷。
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簡稱"公安六條", 其中第二條特別規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開張貼、散發反革命傳單,寫反革命標語,喊反革命口號,以攻擊污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在實際執行中,這一條又被擴展到適用於江青、陳伯達、康生等"無產階級司令部"(中央文革小組)的人。
197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宣佈撤銷《公安六條》。"反革命罪"本身就屬於文革的罪行,對江青為主犯的"四人幫"和"林彪集團"成員,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嚴重反革命罪"提起公訴,定罪是錯誤的。
公訴人揭露江青犯罪事實是"文化大革命期間,篡黨奪權、推翻無產階級專政",有"領導反革命集團罪、陰謀顛覆政府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等等",法理之荒唐,無以復加。世上還有比江青更革命,更維護無產階級專政的人嗎?指責她篡黨奪權,除非她反對毛澤東。以她的身份,怎麼能不咆哮公堂?
江青與審判長發生"誰怕誰"之戰
六次公開審理的法庭調查結束之後,自12月24日進入法庭辯論,江青自辯:"我每一件事都是按照中央決議做的,都是遵照毛澤東主席的指示做的。"她要求法庭出示"十六條",出示九大、十大決議,她屢屢點名猛批"鄧小平的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宣讀了"項公舞劍,意在沛公"的《我的一點意見》,大有毛澤東的遺風。庭辯變成路線鬥爭的大論戰。
1980年12月29日上午,法庭進行第二次辯論,辯論最激烈的時候,副庭長兼審判長曾漢周多次按鈴制止無效,不得不敲桌子,高聲說:"江青,我告訴你,你是反革命,你應當怕我們!"江青馬上用手郭起一隻耳窩,側耳反問:"什麼?我怕你?"她用手指著審判長: "你怕我!"曾漢周:"你怕我!"江青:"你怕我!"幾個回合下來,江青忽然仰天哈哈大笑,對曾漢周說:你問問坐在你身邊的江華(最高法院院長,特別法庭庭長),我怕過誰?"據張思之律師回憶,這句話彷彿打動了曾審判長,曾立刻鳴金收兵,宣佈"法庭辯論結束,等候宣判。"
鄧小平曾經想取江青項上人頭
前中組部常務副部長、中顧委委員李銳著文披露,1989年4月5日下午兩點半,胡耀邦在他與世長辭的前十天,約李銳到會計司胡同家中長談7個半小時,在這次最後的長談中,胡耀邦談到處理"四人幫"的問題:"大家一致贊成公審,最初鄧小平主張江青、張春橋應處死刑,立即執行。葉帥(劍英)和我、趙紫陽等都反對,徐帥(向前)堅決反對,陳雲說,如只我一票反對,也要記錄在案。主張殺頭的鄧小平最後也同意大家的意見了。"
1981年1月25日上午9時,對"兩案"進行宣判,江青作為主犯第一個被押上法庭,第一個被宣判,江華宣判有意放慢語速:"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之後,有一個停頓,江青就立即高呼起革命口號:"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毛主席的革命路線萬歲!""堅決不承認反革命法庭的判決!""打倒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鄧小平、葉劍英!"江華下邊的宣讀,她有可能沒有聽見。當時被稱為"反革命分子江青大鬧法庭"。
江青身邊兩名人高馬大,受過專門訓練從天津調來的女法警,動手制服江青,強行把她的雙手擰到背後,強行按江青的頭,讓她低頭,但是仍舊給江青戴不上手銬,後邊兩個男法警馬上上來,才完成"背拷"。江華無法進行下邊宣判,命令把江青押下去,男武警就拽著江青的胳膊,把狂吼的江青拖下法庭。在"人人曰誅之"的時代,審判江青為首的"四人幫",作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勝利,永駐中共歷史。
張思之難能的回憶
多少年後,"兩案律師辯護組"組長張思之接受採訪,認為"老娘"江青確實需要律師。記者問:如果你被指定擔任江青律師,會做什麼?張思之回答:會努力為她扒拉下兩樁罪名。張思之作為李作鵬的辯護律師,就做到了本來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為李作鵬去掉兩種罪。辯護組曾經建議應該給王洪文指定律師,被否定,上級認為王本人不提出,就無必要。所以"兩案"被告10名,只有5人用了律師。
當年"兩案"辯護律師,一定要把當事人看成對立面,處於防範,甚至內部討論"握手怎麼辦?"結論是"迴避。"司法部為"兩案律師辯護組"制定了基本原則:一,犯罪事實不能碰。已經經過幾年反復審查,確鑿無疑。二,反革命性質不能動。不能碰罪名。張思之說,這兩條根本限制了律師的作用。
時隔三十年。中國的司法環境確實發生了變化,法庭、谷開來、律師之間的關係,與"兩案"時期已經不同。合肥的審判,谷開來依舊是主人,法庭、律師就像勤務員張曉軍一樣,變成權貴的奴僕。
江青案是當年中共高層一場明火執仗的路線鬥爭,其政治意義遠遠超出司法意義。判決江青,就是否定文化大革命,就是鮑彤說的審了個水落石出,中國因此才能走進改革開放的歷史新時期。單從司法角度看,當年「兩案「也並非一無是處,是中國律師制度恢復的開始,當時的公開審理,程序已不遜於大清同治年間的四大奇案之一《楊乃武與小白菜》,「黑壓壓的證人站滿一堂」。
合肥中院審判席上坐的都是看客
反觀30年後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不僅政治意義殆失,司法意義同樣蕩然無存。一個驚世大案,草草7個小時便了結了。除了一名鑑定人出庭作證,薄熙來、薄瓜瓜、王立軍、四名另案審理的高級警官、海伍德妻子、還有從柬埔寨費盡周折找來的法國建築師德維萊爾,這些必不可少的證人,法庭竟然不敢傳喚一個出庭。法庭到底怕什麼?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西方審案電影多了去了,哪一部不是環環相扣,真相揭露如同剝繭抽絲,法庭交鋒如同戰場。
傳說谷開來案,經過不止一次排練,提審問答,都經過策劃,審判官雖然有「當代包公」之稱,但是在此案中,也只是個活道具,甚至不是這出「葫蘆僧亂判葫蘆案」的要角,整個審判是由被告谷開來左右的。
谷開來因何讚美法庭之一,刑律為她而廢。
8月20日的宣判結果,為什麼與輿論猜測高度一致,就是因為人們的估計是從當今權力私有的現實出發的,保護權貴薄熙來,保護下一代薄瓜瓜,不僅符合谷開來的個人利益,也符合中南海和西山元老、新貴們的共同利益。
當西裝革履的谷開來以「神閒氣定,款語揖讓」的做派出現在法庭,穿白襯衫的張曉軍緊隨其後,令人感到主子還是主子,奴才還是奴才,量刑結果基本就猜出來了。
中國目前法律的硬性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故意犯罪中性質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的一種犯罪,犯罪嫌疑人從刑事拘留,接受公安偵查開始,就要配戴腳鐐、手銬。法庭判決免死的,下監服刑才能解除刑具。看來不但谷開來破了這條刑律,就連張曉軍也跟著沾光。這難道是展示今天中國法庭的人性化嗎?當年江青都未能免掉的手銬,故意殺人犯谷開來卻免了。三年前,被多名城管群毆暴打,被迫自衛殺人的沈陽小販夏俊峰,不就是腳鐐手銬剃了光頭出現在法庭上嗎?他被判了死刑,引起輿論狂潮,目前正帶著刑具在看守所等待上訴結果。可以說中國的故意殺人犯,除了谷開來。無人能倖免刑具伺候。
谷開來故意殺人罪的定性準確無誤。這是法庭天平準星唯一居中之處,所有人都能感覺到有一個看不見的砝碼,這就是排除不掉的美英因素。如果沒有這個砝碼,谷開來能否被押上合肥中院第一法庭,還另當別論。很有可能她此時正在中南海裡選宅子呢。
為了給十八大新常委蓋樓,從09年開始,北京最大的拆遷工程開始,南長街路西保留了李瑞環府邸,府右街路西保留了統戰部,另外還有兩所學校,其餘全部拆遷成平地。南長街路西直接擴進中南海。府右街路西築起灰牆,有地下通道相連,府右街派出所原來的轄區,全部歸了中南海了。
谷開來因何讚美法庭之二,自供自證滿堂謊言。
4月10日,新華社《授權發布:公安機關對尼爾‧伍德死亡案依法進行復查》,「經濟利益問題產生矛盾並不斷激化」被中國公安機關作為復查海伍德死於他殺的作案原因。
8月9日合肥法庭進行的法庭調查中,經濟糾紛,只有谷開來供認的重慶江北區一個房地產大項目,此項目如果如期完成,尼爾可從中獲得1.4億英鎊的收益。由於受政治因素干預,此項目未能開工。尼爾於是向薄瓜瓜通過郵件,索要預期收益十分之一的賠償,即1400萬英鎊,引發糾紛。以下的情節如同天方夜譚,住在北京的海伍德把在哈佛甘迺迪學院讀碩士的薄瓜瓜綁架到英國住所,薄瓜瓜用電話報告母親自己被軟禁,谷開來擔心綁架撕票。11月10日負責與薄瓜瓜的聯繫和保護薄瓜瓜的安全的勤務員張曉軍報告谷開來,海伍德發給薄瓜瓜一封郵件,威脅要「毀掉」。據說「國際大律師」谷開來,本人從不使用郵箱。
公訴人法庭出示谷開來的供詞:「在我看來這已經不僅僅是威脅了,而是正在發生的事實,我必須拚死制止尼爾‧伍德的瘋狂。」谷開來的辯護人認為,「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負有一定的責任。」谷開來的法庭陳述:「去年11月的那幾天,當我確知兒子危在旦夕的時候,我的精神的確是崩潰了。一個悲劇因為我而發生,。」以上三方,因為海伍德已死,如果沒有第三方可靠的旁征,只以谷開來供詞和她本人提供的海伍德與薄瓜瓜的郵件為物證,「護子心切」的故意殺人動機就涉嫌捏造,是虛假,不可靠的。
8月20日,根據新華社通稿,合肥中院不僅認可谷開來自供的作案動機,還以「鑑於本案被害人尼爾‧伍德對薄谷開來之子薄某某使用威脅言辭,使雙方矛盾激化」,作為對谷開來輕判的理由之一,引起輿論大嘩,包括海伍德的朋友們的質疑,都是不奇怪的。奇怪的是薄瓜瓜開庭前夕通過CNN曝光,提交給其母辯護律師一份證詞。這份證詞已被律師交給了法庭,但是沒有被法庭認可。
8月20日《華盛頓郵報》報導谷開來家人的一名朋友首次向《華盛頓郵報》透露:「在證詞中,薄瓜瓜斷定他在近年中沒有見到海伍德,並且跟海伍德沒有任何瓜葛。」這無疑推翻了谷開來供詞中交代的1400萬英鎊的經濟糾紛和海伍德綁架軟禁、用郵件威脅薄瓜瓜人身安全的供述,從而證明谷開來「護子心切「的殺人動機確實是虛假不實的,法庭判案的認定也是錯誤的。
法庭對薄瓜瓜證詞不予認可的原因,只能是怕攪局。
谷開來因何讚美法庭之三,部分犯罪事實被隱藏
谷開來辯護人辯護詞:「被告人檢舉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現。」也被法院認可,判決書將「薄谷開來在歸案後向有關部門提供他人違紀違法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處起到了積極作用。」也作為輕判的理由之一。因為判決書沒有公佈,業內人士與媒體普遍認為是對另案審判的重慶警方四名高官的檢舉。
判決書稱:「被告人郭維國、李陽、王鵬飛、王智在辦理尼爾‧伍德死亡案件過程中,明知薄谷開來有重大作案嫌疑,為使薄谷開來不受追訴,偽造、隱匿、毀滅證據,引導死者親屬作出不解剖屍體的決定,均已構成徇私枉法罪。郭維國等四人徇私枉法,使薄谷開來的殺人行為得以掩蓋,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並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其中不符合事實,有錯判嫌疑的是王鵬飛。據博訊報導,王立軍逃館發生後,對郭維國、李陽、王智、王鵬飛脅迫就範的,正是谷開來本人,要他們在海伍德死因鑑定書上簽字,認定海伍德是吸食冰毒和飲酒過量致死。只有王鵬飛寧死不從。為防止谷開來殺人滅口,王鵬飛將自己冒著生命危險保留的海伍德死後的血液樣本,輾轉藏到北京西山。同時寫好遺書,含淚交給密友,叮囑其一旦自己遭遇殺害,要立即向全世界公開。隨後,重慶市紀委根據谷開來親筆寫的一封舉報控告信,將王鵬飛雙規,秘密關押。谷開來信中舉報控告王鵬飛誣告陷害自己殺害海伍德,要求組織上立即對王鵬飛採取措施,追究刑事責任並依法對其進行嚴懲。
王鵬飛在被谷開來秘密關押了43天後,於2012年3月15日薄熙來倒台當日獲得短暫自由。4月10日之後,正是因為王鵬飛堅持海伍德是被謀殺,正是他冒著生命危險保留的海伍德死後的血液樣本,正是這份輾轉藏在北京西山某重要人物家中冰箱裡的血液樣本,成為公安部海伍德案復查組給谷開來、張曉軍定罪的重要證據。2012年6月1日,王鵬飛被中紀委帶走……7月中旬,家屬接到合肥市檢察署的起訴通知書,2012年8月10日,王鵬飛將作為徇私枉法的犯罪嫌疑人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8月20日,王鵬飛竟然同樣以徇私枉法罪與其他三人一同被判決。王鵬飛唯一向權力屈服的表現是當庭表示不上訴。
律師陳有西認為,谷開來「殺人案從殺人預謀、殺人毒藥的獲得、運送、設計殺人方案、被害人從北京騙到重慶殺人現場、實施殺人行為、殺人後用警察權設計假情節、假筆錄、假勘驗進行掩蓋,都是運用國家公權、將國家權力家丁化而進行的,整個國家機器成了她的家奴。」
但是法律只有限地懲罰了她個人的殺人罪,對她裹脅國家公職人員的繼續犯罪,不但不懲罰,反而將「功」折罪。谷開來故意殺人案,將為歷史提供一個國家權力徇私枉法的真實案例。
薄谷與二王是肉和瘤的區別
對於決定如何處理重慶事件的中南海諸公,谷開來與王鵬飛絕對不是一樣的人,谷開來仍舊是黨身上的一塊肉,哪怕流膿流血,刮毒療傷之後,還要保留。而王鵬飛和王立軍一樣,乃是黨身上的瘤,必須割掉。
在重慶對王立軍搞「休假式治療」的時候,胡錦濤就十分反感,兩會參加甘肅團審議,胡錦濤就指責王立軍逃館是「叛國」行為。依他看,王立軍是維穩時代潛伏於黨內的最不穩定因素,破壞了西南的大好形勢,破壞了國家的形象,給十八大造成意想不到的危機,破環性超過任何敵對勢力,一定要嚴懲。
薄熙來3月9日在重慶開放日,回答記者提問,說「錦濤總書記一定會到重慶來。」絕非心血來潮,也非施展什麼政治權謀,而是有底牌,有承諾的表達。消息人士透露,支持重慶「唱紅打黑」,不僅有6常委,也有總書記胡錦濤。「平西王」每次來京,都要和胡錦濤密談數個小時。
肉與瘤的區別,很快將在薄熙來與王立軍兩案的處理上再次體現。薄熙來就是接受刑事判決,也主要承擔王立軍逃館的瀆職罪責,而不是對谷開來的包庇罪,後者甚至可以免除。王立軍幾乎難有將功抵罪的可能,會以數罪並罰被重判。
作者:高瑜
責編:達揚
作者簡介:高瑜,中國獨立記者,專欄作家。原在中新社工作,後擔任《經濟學周報》副總編。因參加八九民主運動,兩次繫獄。作品廣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