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中國武器禁運-歐盟各國的分歧
2004年5月11日廣告
法蘭克福匯報寫道:「5月1日以後,『達成一致』意味著要獲得十個歐盟新成員國的同意。在這個更大的範圍內,做出決定肯定不會那麼容易。美國堅決反對取消對華武器禁運。鮑威爾表示『擔憂』的公開講話和美國對歐盟新老成員國採取的外交步驟明確表明了華盛頓這一立場。
法國是歐盟中主張終結對華武器禁運的推動力量。巴黎發出的一份供討論的文件說,在努力與中國建立戰略關係和談論歐盟安全策略的時候,懲罰和制裁的邏輯是錯誤的。歐盟內部說,德國外交官在這個問題上表現被動,引人注目。德國的總理府和外交部對形勢持不完全相同的看法,已不是秘密。英國顯然想通過建立授權小組和其它建議,把取消武器禁運的問題拖延下去。儘管如此,對倫敦沒有堅決反對取消對華武器禁運一事,美國仍然公開表達了失望。
荷蘭、丹麥和瑞典指出中國侵犯人權,因此對取消武器禁運問題持強烈的保留態度。德國也在一定程度上,持這樣的看法。不過,荷蘭和丹麥政府不顧國內政界的批評,也發出了訊號表示,在取消武器禁運問題上,它們的反對不應影響歐盟就此問題達成一致。德國的態度,施羅德總理已明確表明。歐盟外交官認為,如果英國有鬆動,甚至瑞典也會做出讓步。」
法蘭克福匯報的文章最後寫道,即使取消了對中國的武器禁運,也不會形成向中國大規模供應武器的局面,這是因為1998年歐盟制定了各國自行掌握的控制軍火交易行為準則,其中的一條是不能向有可能對外發動戰爭或威脅歐盟盟國安全的國家提供武器。但是美國認為,僅有這樣的行為準則是不夠的:
「美國政府以地區安全和中國持續侵犯人權作為反對取消武器禁運的理由。華盛頓特別指出,台灣日益受到現代化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威脅。如果台灣遭受攻擊、美國前往支援,中國有可能使用歐盟提供的武器對付美國。歐盟控制武器出口的行為準則並不能消除這樣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