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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被判無期徒刑

石濤2015年6月11日

中國官方媒體報導稱,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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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Zhou Yongkang Politiker Screenshot von CCTV
圖片來源: CCTV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在當地時間周三(6月11日)晚間發布消息稱,周永康因犯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三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報導稱,周永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法庭認定周永康受賄金額合計1.29772113億元人民幣,受賄款物全部追回。

周永康曾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並長期分管國內安全工作。他此前還曾經在石油領域和四川省擔任領導職位。

2014年7月29日,新華社報導稱,鑑於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紀委對其立案審查。而此前,有關周永康將"落馬"的消息已經流傳了將近兩年時間。

China Zhou Yongkang in Peking
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Ng Han Guan

12月5日,中共中央通過了中紀委關於周永康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周的黨籍,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中國官媒當時發表報導稱,周永康嚴重違反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洩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調查中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

天津市檢察署第一分院於2015年4月3日將周永康案起訴至天津一中院。5月22日,天津一中院鑑於該案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

新華社稱,周永康案不公開審理是因為其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周案不公開審理與另一位前高級領導人薄熙來兩年前受審的情況形成對比。

周永康被視為已被同樣判處終身監禁的前中共高官薄熙來的親密盟友,專家認為這也是周永康落馬的原因之一。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原軍委副主席徐才厚、政協副主席蘇榮先後被查。此外,周永康也是習近平發動"反腐運動"以來受到懲處的最高級別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