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與總結:世界人權宣言六十周年
2008年12月10日當美國總統羅斯福的夫人埃莉諾.羅斯福1948年在巴黎聯合國大會上宣讀"世界人權宣言"的時候,人們看到的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轉折點,一個全新的事物。世界各國首次擁有了一個普世的、對所有人和所有國家適用的價值體系,"第一章:……所有的人從出生之日起就是自由的,擁有同樣的尊嚴和權利。他們擁有理智和良知,應該相互以兄弟手足之情相處。"
用30章的篇幅,聯合國大會宣佈了有哪些經典的自由權利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一開始,這個宣言是沒有法律的鐵定效力的,但它今天已經成為所謂國際習慣法最主要的表達。但這些權利今天實現了嗎?德國人權研究所是從那時至今在世界各地誕的許多人權研究所中的一個。所長海納.比勒費爾德談要求與現實之間的距離:"對人權的侵害始終存在著。世界並沒有變好,人類並沒有變好,但從政治上處理人權侵害的可能性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這種政治處理今天在許多人權協定的基礎上展開。聯合國系統內的人權機構和標準之運作無疑是世界人權宣言的成就史的組成部分。兩大基礎文件得以開發,一個是關於公民和政治權利的條約,一個是關於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條約。此外還有許多關於權利訴求、意識塑造和人權對話的協定。
尤其是自從1993年維也納聯合國世界人權大會以來,許多事情得到了跳躍式的進展。人權得到了升值,成了聯合國整體工作中一個內在的組成部分。維也納歐盟基本權利機構主任莫爾通.凱魯姆認為,這帶來了世界範圍的成就,"1990年時我們有監督和維護人權的5個機構。1990年時還只有5個這樣的機構,而這是就全世界而言!今天我們有100多個。而大多數座落在歐洲之外。我估計,今天在歐洲也許有10個這樣的機構,而絕大多數在非洲、亞洲或者拉丁美洲工作。他們在那裡要說的話明顯要更多。我們認為:對人權的爭論尤其是在歐洲以外上了快車道。10年後事情才回到了原地,我們今天得以驚訝地觀察到,我們的法院和政治家忽然公開地談論人權問題了。這種現像以前是從來沒有過的!"
2001年9月11日以後,許多在那之前被普遍認可的人權觀念出現了滑坡:美國違背大多數聯合國成員國意志,在沒有聯合國安理會委託的情況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對絕對禁止刑罰的反其道而行之;或者蔑視國家保護功能的做法,把恐怖嫌疑人遞送到沒有刑罰禁令的國家去。比勒費爾德認為,德國也受到這類問題的牽連,"一個可惜表現出了退步的領域是安全立法領域。沒有人對反對恐怖主義提出異議。但事實上出現了這樣的事情,就像德國前外長約什卡.菲舍爾在9-11後說的,不能有一種所謂的恐怖折扣出現,即為了對恐怖主義鬥爭給人權打的折扣。"
與反恐怖主義措施聯繫在一起的不僅有對人權的具體侵害,而且西方國家集團的可信度也受到了傷害。比如在新的人權理事會裡。在那裡,西方國家在表決權方面現在成了少數派。此外,對西方雙重標準的指責越來越多,而對不太民主的國家和它們的人權問題的道德壓力明顯減弱了。
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不久前在柏林一個人權會議上說,作為聯合國人權政策政治決策機構的人權理事會也是對德國外交政策的一個挑戰,"我們知道它的建立建全的難度,如果我們說,我們能夠也必須讓我們的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效,我們說的是真心話。因為我們的看法始終是,人權理事會是一個比前身人權委員會更強大的機構,它是否會更強大,現在還看不出來,但我們達成了一致的意見,要為這個目標努力。"
跟今天相比,60年前的這個任務要好完成得多:當時對20世紀大慘劇的震驚還深深地印在人們心中,由是把當時的各國政府聯合了起來。當時全球有56個國家為約20億人工作。而今天聯合國有193個成員國和許多觀察員國。世界人口增長到了約70億。氣候變化,全球化,糧食危機,恐怖主義,威脅人類的瘟疫,人類面對著許多生存危機,在這些危機裡,所有人的利益和他們的普世權利與合作都是必不可少的。
正是由於人類面臨的新問題,在科學家、德國人權研究所所長海納.比勒費爾德眼裡,世界人權宣言和它的普世有效性是不可言棄的,"有了它,我們有了一個訴求的基礎,我們有了一個可以提出我們的不滿的地址。我們有各種機構,有的工作得好,有的差一些,它們在為這些問題工作。我們尤其是有著公民社會的申訴機構: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人權監督組織,和其它許多。假如我們設想一下,所有這些機構都不存在,那麼我們在世界上的不公正面前就會更無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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