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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國,什麼被稱作貧困?

2005年3月3日

貧困一般總是一個相對概念,貧困線也是這樣。一個生活在加爾格達的人生活在貧困線下,同一個生活在德國西部科隆的人生活在貧困線下,含義是不一樣的。但人們還是想知道,到底什麼是貧困,貧困究竟有沒有統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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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每10個兒童中就有1個生活在相對貧困線下圖片來源: dpa

絕對貧困

一般來說,人們認可的貧困定義有兩種,一種是絕對貧困,另一種是相對貧困。這兩種定義都以數據調查為依據。根據世界銀行對絕對貧困的解釋,每天可供的生活費低於1或兩美元,就是絕對貧困。然而,一美元用在加爾格達或是用在科隆,它的購買力是不一樣的,因此, 用它作為表述貧困的指標,意義有限。儘管如此,拿世界銀行定義的絕對貧困線作為參照系有它存在的價值。按照世界銀行對絕對貧困的理解,全球有28億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下,也就是每人每天不足兩美元的生活費。換言之,全球每兩個人中就有1人是絕對貧困。絕對貧困的概念一般用於發展中國家。

相對貧困

另一個更具內涵的概念應該是「相對貧困」。它沒有將一個具體數字定為某一限度,認為低於它就是貧困,高於它就不算貧困,而是將整個社會的富裕程度看成參照系。它所描述的是,同一個社會的富裕程度相比,個人或家庭處於怎樣的貧困狀況。通常西方認可的標準是,將一個社會個人平均收入的50%看作底線,低於這個底線就是貧困。相對貧困的概念更多地用於發達國家。


德國的相對貧困

在歐盟及德國,這條標準定得更高些,低於德國全社會個人收入60%的就已跌入貧困線下。正是依照這一指標,德國貧困線下人口比例從2001年的12.1%上升到13.5%,涉及的實際人口為1200萬,這是德國政府周三公佈的「第二次貧困富裕報告」中最核心的內容。歐盟範圍內,貧困人口比例為15%,比較來看,德國、丹麥和瑞典人受到貧困干擾的程度最低。

平均收入的60%在德國意味著938歐元,這裡講的是淨收入。在德國這個富裕的國家裡,落到貧困線以下多半是單親家庭、多子女家庭以及外國人家庭。這些家庭經常因孩子拖累,父母不能正常就業,受失業的威脅最大。

相對貧困並不是最終狀態,它不是一成不變的。按照統計得出的數據,大約3分之1的貧困線下的人一年後便能擺脫貧困現狀,3分之2的人則需要兩年時間。這也就是說,貧困線下的人不是同一批人。


財富分配

說到貧困,就不能不提富裕。2004年德國家庭私有財產的積累高達5兆欧元,平均到每個家庭是13萬3000歐元。從1998年到2003年,德國家庭的私人財富淨增長為17%,其中不動產佔75%。

德國東西部差距正在縮小。東部家庭私人財富2003年為6萬歐元,西部為14萬9000歐元,東部雖只佔西部的40%左右,但私人財富的增長速度卻為63%,西部只為19%。

就全德國來看,財富的分配很不均勻:一方面,50%的家庭只佔不到私人財富的4%;另一方面,德國巨富前10位的家庭佔據著全部私人財富的47%,從1998年到2003年,他們的財富增長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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