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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民間機構就北京「公盟」事件發出呼籲

2009年7月21日

7月17日, 北京市多家民間機構就從事人權和維權工作的民間組織"公盟"被北京市民政局和國稅局處罰的決定發起了聯合聲明,呼籲應改變這類非營利機構被迫註册成營利機構的尷尬現狀,當局應取消對民間機構的歧視性執法。同時,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也呼籲本周三(7月22日)為公盟事件及江天勇等五名被吊銷執業資格的律師舉行抗議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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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門前圖片來源: AP

由北京益仁平中心、中國律師觀察網等近十家民間組織簽署的這份聯合聲明中再次表達了這些民間機構對今後命運的擔憂。因為幾周來,北京市稅務局先後對包括北京京鼎律師事務所、北京傳知社會經濟咨詢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進行了稅務檢查。上周,北京市稅務局對其中之一的民間組織"公盟"處以142萬元的高額罰款,同時當地民政局還取締了"公盟"下屬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理由是該中心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

聯合聲明的簽署人之一陸軍表示,其實在中國有很多民間機構都存在不同的稅務問題,但有些部門和個人顯然只針對一些從事維權工作的民間機構展開調查。他說:「我們可以看到有很多案例,例如:中國一些大的國有企業或者是外資企業,他們是營利性企業。當他們出現稅務問題的時候,對他們的處罰只是輕描淡寫,為什麼唯獨對'公盟'這樣一個,對中國民主法制進步作出很多貢獻的公益機構要這麼毫不留於地的給予嚴厲的處罰?我覺得這就是企業管理機構選擇性執法的最好表現。」

說以上這番話的陸軍是在北京從事公共衞生領域活動的民間機構代表,也是北京益仁平中心的負責人。他擔心,"公盟"的遭遇只是一個開始,因為在北京僅公共衞生領域的民間組織就有幾十家。這些依靠國際捐助的非營利機構都會遇到相同的問題。

與世界NGO民間組織的註册慣例不同,現行的中國法律規定,以民間力量服務社會的非營利組織如果想在中國註册,必須尋找一家掛靠單位或者以營利企業身份註册。陸軍認為,如果面前的問題不解決,政府不對民間機構開放獨立註册,那麼還會出現下一個 "公盟"。他說:「在中國會有這麼多的非營利機構以工商企業的形式來註册,這就是現行企業管理結構的缺陷。所有民間機構要想註册成一個社團,在中國是非常困難的。這樣做的結果就導致,不僅會對NGO在當地開展工作帶來不便,還有可能對政府和NGO間的正常溝通、依法規範和管理帶來不便。更有可能給NGO的創辦者帶來牢獄之災。甚至還會引起民間組織所服務的弱勢群體與政府產生對抗情緒。」

陸軍分析說,北京市稅務局對'公盟'處罰決定的兩三天後,北京市民政局又取締了公盟的法律咨詢中心。但實際上按照有關規定,公盟內部允許設立多個機構,而且不需要任何登記。鑑於這樣無法改變的現狀,中國的一些NGO組織很有可能轉入地下工作。他說:「按照這樣的狀況來看,似乎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有的NGO的朋友就提出過,要不然我們就不註册了,以後接收資金就可以用個人帳戶,那麼花錢也不用經過工商或稅務部門了。現在的確有人和我提出過這樣的想法。當然,這種方法對我們來說不是一個規範化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對於政府來說,恐怕這樣也不是他們希望看到的結果。」

就在公盟收到處罰決定的前夕,北京市司法局公佈吊銷五名北京維權律師的執業資格。對此,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在公開信中分析說,"這是中共建國60周年的敏感時期,政府對維權活動團體的打壓。7月22日,他們將組織代表走上北京街頭舉行抗議活動。" 而在7月24日和28日,還有兩場聽證會等待著"公盟"負責人許志永博士的申辯。

作者:嚴嚴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