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賣淫將受到懲罰
2007年1月25日廣告
現在的設想是,出台一整套更加嚴格的法律規定,以改變目前的現狀。它並不是要撤銷妓女法,而是更切實有效地對妓女進行保護。目前,德國司法部長澤布裡斯正在籌備一部法律草案,其中某些部分議會已經開始討論。德國家庭與婦女部長宣佈將在以下幾個方面收緊法律:
打擊強制賣淫
如果妓女看上去是在強迫賣淫,可以報警,嫖客將受到制裁。進一步解釋:如果妓女德語表達不清,而肉體顯現毆打痕跡,嫖客必須報警。強制性賣淫和明知妓女是人販子獵物而不報警,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對這樣行徑怎樣定罪,目前正在商議。
未成年賣淫
嫖客接受18歲以下女性賣淫服務,將受到上限為5年的監禁。這條法規今年春季將開始生效。
妓院必須經過批准
該條正在同各聯邦州討論。德國每開一間啤酒屋都要經過獲准,但妓院卻不需要。這一現狀必須改變,可以參考的法律有經營客店法、公司法和秩序法。所謂的租賃特權也在審核當中。如果出租給妓女的租金是剝削性的,也將受到懲罰。
幫助改業從良的妓女
這是本次修改法律最重要的目標之一。德國政府希望通過從良項目為妓女改業做些實事。
政府做妓女調查報告過程中,走訪了妓女、妓院老闆、警察、法院和檢察署。報告的數據表明,德國估計有40萬名從業妓女,其中只有1%的人有工作合同,87%有健康保險,但其中三分之一不是通過職業保險的,而是通過親屬。據估計,德國每天嫖客人次為120萬之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