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新法禁止傳播裸照
2014年4月1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根據迄今的德國法律規定,拍攝和公佈兒童青少年洗澡、玩耍或在桑拿浴室的裸照不予處罰。但是這一規定即將得到修改。聯邦政府計劃推出新的法規,對未經授權拍攝和傳播兒童裸照者予以懲罰。據聯邦司法部的證實,聯邦司法部長馬斯在其新的法律草案中補充了相關條款。周五,新法令草案已提交其它政府各部徵求通過。
按照馬斯的意願,未來不僅傳播兒童色情照要受到處罰,而且所有製作和傳播"不雅照"的行為都將受到懲罰。
按照新法律草案的規定,製作裸照者最高可被判處一年監禁或者給予罰款。傳播裸照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或罰款。特別是那些通過交換渠道傳播青少年兒童裸照者,也將面臨被判刑的危險。
延長訴訟年齡
"不雅照"的概念也包括展示那些未經其本人同意拍攝的公共場所喝醉酒的人或者流血暴力事件受害者的圖片。成人通過電子郵件或者和青少年兒童在聊天網站聊天時偷拍不雅照也將受到處罰。新法草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顯著延長了對性侵訴訟的年齡上限。今後,遭遇性侵的青少年兒童無須在21歲前提出訴訟,該年齡上限將被延長至30歲。原因是兒童性侵的受害者待其明白事件的性質和到能夠指控罪犯時往往需要多年的時間。
根據新的反兒童色情法法案,德國也須落實歐盟旨在打擊對兒童性虐待和性剝削的相關法律。其實德國去年就應該這麼做了。根據歐盟的法律規定,必須更新"色情作品"的概念,將網路傳播也包括在內。
前社民黨政治家艾達提(Sebastian Edathy)前一陣子在網路上購買兒童裸照的風波在德國國內引來一片非議。司法部長馬斯在這種背景下宣佈,在復活節前提交新修改的法律草案。
直到周五(4月11日),聯邦委員會才要求聯邦政府盡快採取措施阻止傳播兒童裸照。聯邦理事會認為,兒童裸照有可能刺激戀童癖。尤其是使用裸照從事的一些商業活動可能構成對有關兒童的隱私權的嚴重侵犯。
消息來源:德新社、法新社 編譯:李京慧
責編: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