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火車司機展開近100小時大罷工
2014年11月5日問:德國勞資爭議中,勞方罷工權利的法律基礎何在?
答:根據德國《基本法》(Grundgesetz)第9條第3款,在德國有組織、有紀律的罷工行為是受到保護的,屬於勞方的正當權益。不過罷工必須由工會發動,而且要以實現團體契約規範的目標為目的,一般來說,這些目標是漲薪水、改善工作條件或福利保障等。
德國法律同時規定,罷工行動要遵循"和平義務",比如先進行短時間的警告性罷工。而且在資方考慮、商定勞方提出的要求或指定磋商計劃期間,不得進行罷工。只有在雙方談判破裂時,調節人的斡旋努力失敗後,勞方可以通過罷工向資方施壓。罷工中出現的任何暴力、脅迫方式,都將取消勞方罷工的合法性。除此之外,勞方在正當罷工行為中,不為罷工給資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責。
此外,罷工只得在工作崗位進行,也就是說,參與罷工的勞動者,也要到工作崗位來,然後進行罷工。誰如果索性待在家中或前往他處罷工,本身就違背了罷工權利的前提。
這一次德國火車司機為什麼罷工?
本周三(11月5日)到下周一的這次總共98小時長的德國鐵路司機大罷工,實際上從今年6月就已經拉開序幕。當時代表德國火車司機利益的工會組織德國火車司機工會(GDL),在今年7月1日的勞資會談前夕就表達了幾點要求。比如GDL要求給火車司機漲5%的薪水,把工時縮短2小時到每周37小時,此外,5天之內倒班次數不能超過5次,目前火車司機6天內可能早午晚倒7個不同的班。
此外,GDL德國貨車司機工會還要求,今後不僅代表2萬多火車司機的利益與資方-德國鐵路公司談判,而是同時代表3100多名火車頭裝卸工以及11700多名檢票員、餐車服務人員的利益。這一點是德國鐵路堅決拒絕接受的要求,也是雙方爭議僵持的主要原因。
早在2008年初,德國鐵路公司與兩大工會,即德國鐵路交通工會(EVG)和德國火車司機工會(GDL)達成一致,將德國鐵路公司的職員按照工種分成6組,GDL代表火車司機,EVG代表其他5組員工的利益。而根據EVG提供的數字,每四個德國火車司機中就有一個是他們工會的會員。GDL也希望能代表EVG下屬的工種員工的利益。換言之,這兩個工會要求今後為每一個工種的員工指定兩份勞資協定。而這是德國鐵路公司截止目前表示沒有商量餘地的不可接受的要求。
列車取消了,怎麼辦?
德國火車司機工會今年舉行的幾次罷工,都在暑期、秋季假期等德國人出行較為集中的時期。這一時期列車取消,給往返的遊客、異地工作的上班族等帶來極大不便,也讓德國鐵路壓力尤大。GDL一般會至少提前一天宣佈罷工時間、罷工路段等,德國鐵路公司可以做相應準備。比如調換線路,增設車次等。但就目前的臨時列車表收效看,罷工對乘客的出行影響相當大,臨時列車表往往因車少、人力少而幾乎起不到任何作用。如果因為罷工原定列車取消,德國鐵路公司規定,乘客可以原價退票,或是搭乘任何其他車次,無論所購買的是何種車票。也就是說,哪怕買的是廉價慢車車票,也可以搭乘特快,而無須補票。
罷工的經濟損失有多大?
根據德國《焦點雜誌》和《南德意志報》的報導,德國貨車司機在貨運、客運領域的罷工行動,每天令德國鐵路公司損失1億歐元。
德國政界的反應如何?
今年最初幾次德國火車司機進行罷工行動時,德國政界基本比較低調。對此發表觀點的政客,基本上既強調勞動者罷工的權利,又敦促勞資雙方各做讓步早日達成一致。在GDL宣佈新一輪近100小時大罷工後,德國政界高層的語調變得更加生硬。德國經濟部長兼副總理、同時也是社民黨(SPD)主席嘉布瑞爾5日甚至稱此次罷工並非為了勞方的利益,而是工會高層的權力鬥爭,是對"罷工權利的濫用"。德國政府發言人賽伯特也呼籲勞資雙方盡快回到談判桌旁,他說"罷工權利神聖不可侵犯,但也要適度才有意義。"
民眾的反應又怎樣?
德國明鏡線上(Spiegel Online)11月5日進行了一份網民調查,目前共有近9萬人參加,其中9.68%的人認為,罷工是勞動者的權利,我們應該表現出團結精神,支持他們;48.34%的人認為,如果罷工的目的是實現有意義的目標,我會表示支持;41.98%的人則認為,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乘客的利益罷工,完全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