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青年新加坡闖禍
2015年3月5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兩名德國青年在新加坡因故意破壞公共財產被判處九個月監禁和鞭刑三下。此二人在去年11月進入一座地鐵列車停車場,在一列車車廂上用噴漆涂鴉。主審法官劉長陵(音譯,Liew Thiam Leng)解釋道,做出這一判決是為了威懾他人。鞭刑是在受刑者裸露的臀部上用藤編抽打。
"人生最黑暗的一頁"
這兩名來自萊比錫的小夥子分別是21歲和22歲,現在他們對自己的行為後悔莫及。"這是我人生最黑暗的一頁",年紀較長的一位在法庭上說。"我對自己的愚蠢行為感到悔恨不已",另一位說,"我保證再也不做這樣的傻事了。"
這兩名年輕人當時在用噴漆涂鴉作畫之後就逃之夭夭。兩個星期後,他們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機場被捕,當時他們正計劃從那裡繼續前往澳洲旅游。馬來西亞警方將他們引渡到新加坡,從那之後他們就一直被拘留。這段拘留時間將從九個月的監禁期限中扣除。
扔張紙巾就會被罰巨款?
在新加坡,對違法行為實施嚴厲刑罰是常見的事情。僅僅往地上丟了一張面巾紙,就有可能遭到高達2千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幣9千多元)的罰款。而重犯者甚至還有可能被罰雙倍,並且要被罰去做清潔工作。
而如果被查出來犯有和毒品相關的罪行,那麼等待罪犯的則是更加嚴苛的刑罰。在過去,新加坡就曾執行死刑--對外國公民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