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執行歐盟難民政策 匈牙利被罰重金
2024年6月13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歐洲法院在盧森堡做出裁定,因匈牙利拒絕執行歐盟的難民規定,需要繳納兩億歐元的罰金。除此之外,只要匈牙利拒不執行歐洲法院2020年12月的相關裁決,就需每天額外支付一百萬歐元的罰金。
2020年12月,歐洲法院提出批評稱,匈牙利在不提供足夠法律保障的情況下,要麼將難民送回塞爾維亞,要麼則將這些難民關押在所謂的過境區內。在相當多的情況下,匈牙利拒絕讓難民提出庇護申請。匈牙利後來做出新規定,要求庇護申請者先期在匈牙利駐外使館接受預審,然後才可以入境匈牙利提出庇護申請。這項新規定已於去年被歐洲法院推翻。
非同尋常的嚴厲處罰
繼歐盟委員會提出相關指控後,歐洲法庭的法官現在也做出了異乎尋常的嚴厲裁決。歐洲法庭認為,匈牙利方面並沒有為執行2020年的裁決而採取相應措施,而是在"有意逃避"歐盟共同的難民政策。"這種行為違反了精誠合作的基本原則,對歐盟法律的統一性構成了嚴重威脅,也是對歐盟團結原則的嚴重違背。" 法院認為,匈牙利的所作所為,不僅令難民的利益受到侵害,也是在向其他成員國轉移接受難民的義務以及相關的財政負擔。
匈牙利右翼民族主義政府極其嚴苛的難民政策,已經多次受到歐盟委員會的批評。歐洲法院也曾多次宣佈,匈牙利的難民製度違法。
歐盟成員國被判以罰金,匈牙利並非首例。2021年,歐洲法院判處波蘭必須每天繳納一百萬歐元罰金,因為該國拒絕執行法官此前就該國司法改革所作出的裁決。不過,後來罰金金額被縮減了一半。
(路透社,德新社,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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