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中投資協定於誰有利?
2013年11月2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11月21日一期《新蘇黎世報》的一篇專家評論文章分析歐中投資協定對雙方不同的意義,指出,談判的意義遠不止於歐中雙邊關係,歐中投資協定將是正在形成中的歐—中—美權力三角的一部分,並將扮演重新界定全球投資規則的角色:
「在傳統上,此類協定不對外國投資人的市場開放做出規定。因而,中國這樣的賓國繼續擁有手段,對外國投資人進入本國市場設限。歐洲在華投資者的抱怨便表明,北京曾充分利用這一可能性。從歐盟的角度出發,同中國的新協定應堵住這一漏洞,開放更多行業、減少強制性技術轉讓一類歧視性做法。歐盟肯定也會要求增加國有企業的透明度。
「減少此類投資壁壘似乎也符合中國的利益。習近平主席和李克強總理為首的中國新屆領導層確立了一項雄心勃勃的改革大綱。改革的一個試驗性項目—上海自貿區目前正在籌備之中。歐中投資協定將增加對中國的壓力,切實貫徹改革措施。歐洲的在華投資者們相信將因此受益。……
「歐洲應有這樣的意識,即:與中國的投資協定有可能成為一把雙刃劍。我們早已不是資本輸出者,我們必須能夠以平常的心態看到,中國投資人也會在歐洲投資。……此類協定必須含有保障每一方都可採取政治措施的行動空間,這些措施符合公眾利益,例如環境保護或社會政策。
「歐盟中國投資協定的真正意義在於,它是正在形成的全球投資規則三角中的一角。中國也在同美國談判投資協定,該協定的結構會類似於歐中協定。與此同時,美國和歐洲談判跨大西洋自貿協定,該協定將包含內容廣泛的投資篇章。所有這三個協定都將包含最終導致投資流進一步自由化的規定。由此,對市場準入的規定、禁止強迫技術轉讓、國有企業的透明性要求都將提升為全球標準。
「將談判置於一個更廣泛的基礎之上、顧及那些不參加談判的國家,這應該符合歐洲企業和決策者們的自身利益。歐洲企業眼下在全球價值創造鏈的框架內活動,這一價值創造鏈遠遠超過所說的那個(歐中美)三角。正如南非那樣,現實發展情況顯示,發展中國家對其投資政策進一步自由化持反對立場。因此,歐盟、美國和中國之間的投資談判應由一個有關投資的全球對話進程相伴隨。這一對話進程有助於達成有關投資政策的全球共識,它應在G20的框架內進行,而若能以聯合國為框架,則更佳。」
良好開端?
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所公佈的決定,中國將廢除實行了數十年的「勞教制度」,上海和長沙兩市通報說,已取消全部「勞教所」。《法蘭克福匯報》的一篇短評這樣寫道:
「中國兩座城市的勞教所關門大吉。這是一件好事。不過,它並沒有告訴人們,隨著這一司法改革項目的實施,接踵而來的會是什麼。如果這一改革會如黨的領導人所說得那樣進行,則它在最佳情況下能成為導致更多法治的第一步,……它對共產黨人自認的專權狀態不構成威脅,因為,他們控制了司法。不過,從理論上講,有第一步,便會有第二步、更多步。說不定,有一天,中國的統治者們會被迫走出這些步伐。當然,若無來自內部的壓力,便不會有這一天。然而,從黨的視角看,存在著制度本身受到質疑的危險。屆時,是不是會出現有雅量的領袖,容忍其他上帝(政黨)存在?目前,看不到這樣的領袖。樂觀主義者—事關中國,這些人多數是在境外—會說,現在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不過,人們最好不要過於自信。」
摘編:凝煉
責編:洪沙
[摘編自其它媒體,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