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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申請禁播《願榮光歸香港》 以免誤認國歌

2023年6月6日

香港政府週一向法院申請,禁止公眾以任何形式在網路等平台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即便旋律或歌詞也不行,以免藉此意圖煽動分裂國家、混淆成「香港國歌」,甚至意指香港為獨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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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歸香港》是香港反修例運動的標誌性歌曲(示意圖)。
《願榮光歸香港》是香港反修例運動的標誌性歌曲(示意圖)。圖片來源: Nicolas Asfouri/AFP/World Press Photo/dpa/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政府律政司週一(6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公眾在網路等任何平台傳播《願榮光歸香港》,擬全面封殺這首香港反修例運動的標誌性歌曲。現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訊日期待定。《南華早報》稱,這是一項史無前例的禁制令申請。

根據港府6日發佈的新聞稿,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止4項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包含禁止:

(一)在網路或任何其他平台媒介,廣播、表演、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包含旋律與歌詞。尤其是主張把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意圖煽動他人犯下分裂國家罪,違反《香港國安法》。

(二)藉此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並致使誤會《願榮光歸香港》才是香港特區的國歌,而不是《義勇軍進行曲》,令人聯想特區為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自己的國歌。

(三)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首兩點所列明的行為。

(四)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首兩點所列明的行為。

港府聲明稱,《願榮光歸香港》自2019年開始廣泛流傳,歌詞內涵已經被法庭裁定有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近期亦多次被錯認為「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考量之下申請禁制令。

政府發言人稱,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維護國家安全這個正當目的,有關申請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的,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明報》報導,原告為律政司長,被告為「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任何人」。律政司長遞交的入稟狀同時附上了32條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YouTube影片,包含歌曲MV、純音樂影片等,以及德語等不同語言版本,要求相關人士停止傳播。

港府申請禁制令,擬封殺《願榮光歸香港》的消息見報後,隨即引發輿論討論。香港連登討論區有關新聞下方,有人詫異留言:「旋律都禁埋喎(旋律也禁了啊)」;有人質疑:「禁書禁片聽得多,禁歌真係第一次見。 唱首歌政壇就會倒台?你都幾廢...」;有人疑問:「劍指google?」

近年,多場國際或地區體育賽事期間,主辦方播放的「香港國歌」為《願榮光歸香港》,而不是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引發港府多次批評。2022年底,港府要求Google在使用者搜尋「香港國歌」時顯示正確的結果,稱Google有責任移除《願榮光歸香港》並將《義勇軍進行曲》置頂,但遭Google拒絕要求。

Google當時表示,「不會人為操控」網路自然排名,拒絕移除《願榮光歸香港》。

目前,在Google搜索「香港國歌」,第一個置頂的搜索結果仍為《願榮光歸香港》,排名遠在《義勇軍進行曲》之前。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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