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外文摘:王志安風波中的台灣大選「秀」
2024年1月2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居留日本的前中國央視記者、網紅自媒體人王志安赴台灣觀察選舉和接受當紅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訪談,激起了巨大的反響。台灣"上報"發表文章《我想好好講道理,不奢求說動王志安》,作者上官亂認為,台灣的選舉文化花樣百出了,跟台灣早期的黨外運動和街頭運動有關。台灣的政黨輪替是從2,000年開始,但是從1986年民進黨成立以後,這麼十幾二十年來,台灣經歷過很多街頭運動。民進黨從一開始不像國民黨那樣資源廣闊,他既沒有基層的組織和人脈,也沒有媒體資源。就只能靠一步一步的打人海戰術,一家一家拜票,一場一場的街頭運動、街頭演說、街頭表演,來把理念傳達給大家。現在的造勢活動,其實代表著,台灣永遠不會忘記,現在的
民主選舉是他們自己通過街頭運動流血流汗爭取來的,這個是台灣的民主傳統。
王志安被認為在訪談節目中嘲笑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身障人士陳俊翰律師而受到廣泛的批評。"上報"發表文章的另一篇文章《王志安以民主人士化妝自己的悲劇》中,作者倪國榮指出,民主的本質是選出有代表性人物,作為代議喉舌,以便在議會殿堂上腦力激蕩,共創國運與繁榮,所以陳俊翰先生作為身障人物代表,以其身障狀態,猶仍克服完成美國法學博士學位,根本常人遠遠不及,其玉山之志的實踐,令萬萬人佩服,他願意出來參與,講話,令人動容甚至落淚,證明民進黨邀請對人了;陳先生可不是普通身障者,他穿過多少人生的痛苦,如今,他可幫助很多人講話,他的生命更有光芒,這就是普世價值在民主制度裡的發揮,而不是王志安所講是被民進黨利用的"工具"。
女性學者沉痛的悼文:"他和我都知道,再沒有人可以'率'我了"
新加坡"端傳媒"在"女人沒有國家?"專欄發表文章《陳朗紀念徐曉宏:請君重作醉歌行》。2023年12月,密歇根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徐曉宏在美國因病醫治無效逝世,他同樣身為學者的妻子陳朗撰寫的這篇悼念文章,因為談及父權社會和資本主義學術體制中女性的處境而廣受關注,並引發爭議。
陳朗在文章中寫道,如果有靈魂存在,曉宏一定會驚訝於朋友們對他的厚愛和高度評價。我也很驚訝,同時為他驕傲。……然而我也知道我內心深處的"不明覺厲"。朋友們和他的靈魂交流讓我嫉妒。我曾經也是多麼地熱愛哲學和理論。如果我們不結婚,我是否能更好地欣賞他的思想和行動?我想起小孩因為新冠停學在家的時候,我在家裡疲憊不堪,他在網上揮斥方遒。國家、革命、現代性,和我又有什麼關係呢?他和他的朋友們聊女性主義的時候,我心中冷笑。
她說,"我曾經跟我的心理醫生說,嫁一個情投意合的人怎麼可能幸福。你們想要的是同一個東西,但是總得有人管孩子、報稅、理財、做飯,於是這就成了一個零和博弈。他越成功你越痛苦。我說現在我明白了,人如果要結婚的話,就應該和跟自己愛好不同的人結婚,比如如果你愛虛無縹緲、形而上的東西,就最好嫁/娶一個發自內心熱愛管孩子、報稅、理財、做飯的人。在資本主義社會混下去需要效率,而效率需要勞動分工。我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在她們傑出的伴侶最春風得意的時候,內心最痛苦地尖叫著。又有多少女人最終用'愛情'說服了自己,抵消了、忘卻了心中的尖叫,保持沉默。"
陳朗還寫道:家父的一位朋友知道曉宏過世,發微信慰問。父親回復時,按著傳統的修辭,落款是他本人"率陳朗和外孫女敬謝"。我看到想了想,告訴父親:你以後謝就好了,不需要"率"我們。我好像看到曉宏又對我笑了,似乎充滿驕傲。他曾經的春風得意和曾經的病苦困頓,他的無能為力和愛的凝視,讓我成了一個badass。他和我都知道,再沒有人可以"率"我了。
"女魔頭"受審背後的程序缺失與輿論狂歡
2023年12月18日上午,中國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曾經逃亡二十年、被法院判決與其已於1999年被執行死刑的男友法子英共謀"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的女犯勞榮枝執行了注射死刑。總部位於華盛頓的"歪腦"發表文章《程序缺失與輿論狂歡:作為女性死刑犯的勞榮枝》,作者於澄暄指出,這是一起沒有實物證據的凶殺重案。在被核準死刑之前,勞榮枝已然在輿論上被處刑。"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常常是死刑合理化的理由,然而,"民意"的呈現與引導,倚賴媒體的報導框架與說理過程。在新聞監督和人權守望持續退步的今天,討論控辯雙方焦點
已經成為不可能的任務,輿論的厭女心態,也成為支持死刑判決的民意催化劑。
於澄暄認為,在輿論狂歡中,勞榮枝作為"壞女人",人人得而誅之。在二審宣判之前,社群網站上聳動的標題和各種以"女魔頭"、"罪大惡極"為題的短影片,實際上已形成輿論對勞榮枝的判決,而無需討論司法細節。在偵查、審查起訴和一審階段,勞榮枝都未能得到家屬委託律師的幫助。直到一審之後,勞的家屬強烈表達不信任法援律師,並到最高法院專程信訪,才得以聘用自己的辯護律師。然而,從二審到死刑復核期間,為她辯護的律師"也應該被判處死刑"的聲音不絕於耳,律師還稱收到"死亡威脅"並報案。
作者認為,在勞榮枝案中,她作為親密關係受害者的角色是未能排除的"合理懷疑"。她固然犯下嚴重的罪行,但如果她是暴力受害者,應該在量刑上有所考慮,譬如,判處以中國特色的"死刑緩期執行"。減少死刑,本質上是約束國家暴力的濫用,讓司法過程更為公開透明,讓法律真正可以保護社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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