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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或被問責

2013年12月19日

繼央視節目狠批「人肉搜索」為「網路暴力行為」後,國信辦也表示要堅決「採取措施制止」。網友認為,被稱為「反腐利器」的「人肉搜索」有可能成為當局下一步的網路管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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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Cyber-Angriff
圖片來源: Fotolia/chanpipat

(德國之聲中文網)12月16日,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1+1》節目中,播出廣東陸豐一18歲女孩,因涉嫌偷竅服裝被店主發至網上進行"人網搜索",該女孩因個人訊息曝光跳河身亡的事例。央視節目據此稱"人肉搜索"為"網路暴力行為";12月17日,中國國信辦網路新聞協調局局長劉正榮就此接受另一官媒"環球網"採訪時表達了與央視同一論調,並稱"中國是法治社會,將採取系列措施制止這類行為。網路企業發現'人肉搜索'行為應及時制止,如果沒有盡責,也要追究責任。"

中國內陸的 "人肉搜索" 大致可以追溯至2006年2月,中國國內知名網路社區"天涯"的娛樂八卦中,對網路名人"毒藥"發起了網路搜索;同年4月網友再顯強大的搜索能力,將一起 "虐貓"事件的主角鎖定;至2008年廣東一官員對11歲女童進行猥褻的影片被發至網上後,網友再通過"人肉搜索"查出該官員背景;同年12月,"天價煙"事件的搜索使南京江寧區房產局局長周久耕落馬;及至近年,包括 楊達才在內的多位官員因"人肉搜索"被免職。與"人肉搜索 "同步的法律爭議也一直在持續,江蘇徐州曾於2009年1月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但遭到逾9成的網友反對,最後當地政府表示官員貪腐不在此限。2012年上映的陳凱歌電影《搜索》亦透過對一個不讓座的女白領"人肉搜索"事件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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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Walker」:「建議禁止對普通公民『人肉搜索』,官員除外」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建議禁止對普通公民人肉搜索,官員除外"

至18日,德國之聲查閱到,多家中國門戶網站掛出聲明稱,將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加強對熱點事件中出現的"人肉搜索"等違規行為的處理。對此有網友質疑,在當前"人肉搜索"幾成反腐利器,官方發出禁止"人肉搜索"訊號是何真實用意?網友"Walker"表示 "官媒所有跟人肉搜索相關的負面新聞,都是拿老百姓來說事的,其實有個前提明確下來,這種下作的忽悠就基本可以終止了:禁止對普通人人肉搜索,官員除外。官員和權力機構,天生就是被質疑被監督的對象,天生就是活在放大鏡下的,所以想用老百姓的幌子躲起來享受特權,自然要混淆概念。"

中國知名法學學者滕彪也對外表示,"人肉搜索"有很大的法律探討空間,"一刀切"或會成為貪腐保護傘。旅美的中國新媒體人北風也在推特上表示"中國的網路'人肉搜索',主要是因司法不獨立、司法缺位導致正義不彰的代償性產物,正面意義多於負面作用;從手段上看,也多是通過網路等合法的平台來檢索公開的資料及訊息,並非非法獲得。稱'人肉搜索'違法,於法無據。"

有網友搬出2010年4月台灣修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建議北京官方參考立法,在這部法律中,修改後的條文排除了新聞報導及公眾利益等狀況,如民意代表或新聞人士揭發官員弊案而公開私人資料、以及虐待動物或破壞物品等行為照片或影片貼於網路時,網友為找出犯罪者而進行的"人肉搜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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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淦:網路是我們公權力監督最有效的武器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網路成為我們對公權力監督最有效的武器"

就在央視對"人肉搜索"喊打之時,網名為"屠夫"的中國活動人士吳淦,近日在新浪微博及推特等平台上,就近期河南濮陽南樂縣非法抓捕牧師和毆打代理律師團成員一事,發出"網上懸賞令"表示,只要有網友提供南樂縣委書記黃守璽及濮陽市委書記段喜中的腐敗線索和資料,將獲得一定數額的金錢獎勵。

吳淦向德國之聲表示,官方在今年9月份還表示過,鼓勵通過網路舉報的方式進行反腐,當局也知道網路對監督公權力的作用,在這種背景下一刀切的禁止"人肉搜索",很難讓網友不質疑他們是否出於保護公權力的目的:"他們難道是為了保護貪官、保護違法亂紀的東西被曝光、被網民查出來?從網民角度來講,我們什麼也沒有,我們只有網路,才能對官員貪腐有所動作,人肉搜索也是其中的一種方式。這也是網民對貪腐行為的無奈之舉,如果連這個都被剝奪,他們自己還能監督自己的貪腐嗎?"

吳淦認為,公權力應該置於陽光之下,作為官員在公共事務領域沒有權利享受和普通公民一樣的隱私權。而他推出的"懸賞令"亦是為了爭取公民對官員以及公權力的監督、批評、表達等權利。

作者:吳雨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