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人自焚顯示憤怒挫折
2012年1月11日廣告
過去幾天,一連發生了3起藏人自焚事件。先是元月6日星期五,四川藏族阿壩州阿壩縣兩位藏人面朝格爾登寺,雙手合十自焚。其中一位是僧人,不幸當場死亡;另外一位是俗人,燒成重傷後被軍警帶走。
兩天之後,星期天,在安多地區的達日縣,一位42歲的喇嘛自焚身亡。這位喇嘛的法名是索巴朱古。根據報導,自焚之前,他在縣城的城牆上貼了許多傳單,表示自焚是為了紀念2009年以來自焚的藏人;是為了民族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而自焚;是為了人身自由和言論自由而自焚;絕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自焚。
連同這三位在內,從2009年以來,自焚的藏人已經多達15、16位。中國當局指外國媒體誇大報導,並稱境外藏獨勢力鼓勵這種自焚行為。中國官方媒體說自焚的人是犯了法的人或者欠了巨額債款。藏人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則對愈來愈多的藏人自焚事件感到憂心,並表示他不鼓勵自焚。
在華盛頓美國國務院舉行的一次例行會議上,媒體問道,單單過去一個周末,就有3位藏人自焚,美國是否有所回應。國務院發言人牛蘭(Victoria Nuland)女士回答說,美國對一連串藏人自焚的不幸事件表達嚴正關切。她說,對於這些藏人自焚的不幸,美國持續不斷的向中國當局提出,因為這些自焚行動很清楚的代表著極大的憤怒與極大的挫折感。牛蘭女士說,藏人這些強烈憤怒與重大挫折感是因為人權受到嚴厲限制,而人權內容則包括宗教自由。
牛蘭女士表示,美國政府告訴中國政府,中國現行政策具有相反效果。她說,美國促請中國政府在西藏採行較寬松的政策,推動具有建設意義的對話,並且准許新聞記者、外交官以及其他觀察家前往實地瞭解,以便正確報導。美國也促請中國政府尊重所有中國公民的人權。
作者:劉新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