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歐巴馬醫保"有效
2021年6月1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美國最高法院駁回針對前總統歐巴馬的《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俗稱 "歐巴馬醫保 ",Obamacare)的指控,以7票對2票的多數否決了共和黨人掌控的多個聯邦州要求宣佈這一醫改違憲和無效的上訴。最高法院裁定,聯邦州不具備起訴該法案的法律資格。由此,千百萬人得以保留因 "歐巴馬醫改 "而擁有的醫療保險。
"了不起的大事"
保守派主導的最高法院做出這一裁定亦是對前總統川普的一記耳光:這位共和黨人領導的政府曾加入針對歐巴馬醫保的訴訟。川普在任期間曾試圖推翻其前任的這一使約3100萬公民獲健康保險的歷史性改革,但未成功。
與歐巴馬同為民主黨人的拜登總統對最高法院作出這一裁決頗感欣慰。他推文稱,這是 "美國人民的偉大勝利"。他指出,千百萬國民需要 "歐巴馬醫保",相關改革將繼續是一樁 "了不起的大事"。
"歷史性裁決"
眾議院議長、民主黨人佩洛西(Nancy Pelosi)稱最高法院作出了 "歷史性裁決",這也是民主黨為保護基礎病患者所做努力的 "勝利"。民主黨參議員和前總統競選人沃倫(Elizabeth Warren)指出,右翼陣營極力 "剝奪數百萬美國人的醫療保險",但歐巴馬醫療改革 "合憲 ",並具有生命力。
最高法院此次審議的申訴點是,因其中一關鍵元素事實上已被推翻,2010年通過的這一醫改是否整體無效。具體而言,它涉及被稱為 "個人責任 "的保險要求:公民必須購買健康保險,否則將被罰款。此元素特別引發爭議,且成為2012年最高法院對 "歐巴馬醫改 "首次裁決的焦點。當時,法院以微弱多數裁定,醫療改革合憲,理由是,罰金可被視為一種稅收,被允許徴税的國會並不因此而越權。
然而,2017年,國會的共和黨多數取消了有關不買保險將被罰款的規定。此後,多個共和黨執政的聯邦州稱,隨著罰款規定的取消,「個人強制保險要求」便屬整體違憲,由此,全部醫改亦無效。2018年底,德克薩斯州一保守派聯邦法官裁決同意這一觀點。此案最終交由最高法院審理。
"可負擔的醫保"
「歐巴馬醫保 "成為美國一大政治爭議熱點。多數擁有醫保的美國公民通過其僱主投保。《平價醫療法案》則主要為那些沒有通過工作投保的人而設計,他們不夠 "窮",不能享受最貧者醫保,也不夠「老「,不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老年人醫保。根據美國衞生部6月初的數據,有3100萬人經由 "歐巴馬醫改法案 "獲得醫保。根據該法案,低收入的投保人得到補貼、保險方必須支付最基本醫療服務、保險公司不得歧視病人。
(德新社,路透社,天主教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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