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報告:港首次應北京要求拒引渡逃犯
2018年5月3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美國國務院5月29日發表《香港政策法報告》(Hong Kong Policy Act Report),披露美國向香港政府提出引渡逃犯,但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10月在北京政府指令下,拒絕美國的請求。港府更把該名疑犯移交給北京當局看管,理由是中方要對此人另行採取刑事行動。報告稱香港一向在引渡逃犯和分享罪證方面很合作,但這次是香港1997年回歸以來第一宗案例。報告沒有詳述涉案疑犯的身份和案情,而中方亦拒絕向美方提供任何資料。
港府發言人回應,指香港自回歸以來「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這是國際社會有目共睹的。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中國外交部表示不瞭解該個案的具體情況,僅稱強烈不滿美方報告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要求美方停止錯誤做法,在對港問題上謹言慎行。
民主派:事態嚴重絕無僅有
香港與美國自九十年代起就有引渡逃犯協議,但是香港跟中國內地至今仍未有任何移交協定。
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事態非常嚴重。他指出,機制上特首有權把守第一關,決定是否接受別國的引渡疑犯請求;如果特首答應的話,港府會代為拘捕疑犯,向法庭申請引渡准許,若法庭批准,最後再由特首拍板是否移交。
涂謹申說,據瞭解這次特首可能在第一關已經否決了美國的要求,換言之港府並沒有代表美國政府向法庭申請引渡,情況絕無僅有。他也質疑港府批評美國干預內部事務的說法,因為美國作為引渡協議其中一方,提出此事是合法合理。由於中港沒有引渡機制,他估計疑犯可能是中國公民,在留港期限結束後被港府遣返內地。但他強調,如果疑犯是香港或外國人,港府強行將其移送內地,問題更加嚴重。他要求港府盡快解釋拒絕引渡原因,否則將打擊外界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和香港信譽。
前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則表示,港美的引渡協議訂明,如果案件牽涉國防、外交或重大公眾利益,雙方有權拒絕移交疑犯。如果這次當事人是中國公民,負責香港外交事務的北京政府,亦有權拒絕美方要求。她相信港府依法辦事,不存在違法。
美報告指北京部分舉動違高度自治
美國國務院向國會提交的報告,還提到香港過去一年多宗爭議事件,指北京部分舉動違反《基本法》中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的承諾。這其中包括:今年3月舉行的立法會補選,港府以政見不符《基本法》為由禁止三人參選。人大常委會通過把內地《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以及通過「一地兩檢」決定,在香港高鐵站部分地方實行內地法律。
去年10月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被拒入境香港,美方引述英方報告稱這決定是由中國當局主導。
報告又關注,去年11月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稱,中央政府擁有香港「一些重大事項」的決定權,這番言論令《基本法》訂明的中港分野變得模煳。中聯辦不少在香港的政治舉動和言論,超越《基本法》第22條所規限的範圍。而不少媒體因為商業和政治原因自我審查,北京和香港政府某些言行令人們發表政治異見的風險增加。
李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