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潔敏、李春城被判10餘年監禁
2015年10月12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蔣潔敏為國資委原主任,被判16年有期徒刑。湖北漢江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蔣潔敏犯有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蔣潔敏曾任中石油總經理。去年落馬的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也曾擔任過這一職務。周永康於今年6月被判處終身監禁。天津中級法院判決他犯有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蔣潔敏被認為屬於周永康的"石油幫"。
中國官方新華網報導,漢江中級法院稱,2004年至2013年,蔣潔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1403.9073萬元;蔣潔敏個人和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個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對於差額部分中的1476.6174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漢江中級法院稱,2004年至2008年,蔣潔敏在周永康指使或授意下,違反規定,為他人開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李春城為四川省委原副書記,被判處13年監禁。四川省被認為是周永康過去的權力大本營。周永康曾任四川省委書記。湖北咸寧中級法院判決李春城犯有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
咸寧中級法院發布微博稱,李春城在四川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直接或通過其妻等人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3979.7597萬元;違規為特定關係人在經營活動中提供幫助,造成公共財產損失57282.5179萬元。
蔣潔敏和李春城均被判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人民幣。受賄、來源不明財產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二人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上任以來,大張旗鼓地掀起反腐運動。但批評人士認為,反腐需要體制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