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火」事件頻發 因配槍警察太業餘?
2014年6月2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5月29日,鄭州海文實驗幼兒園邀請當地一派出所前往該園傳授安全防範常識。在裝備演示環節,一名警察槍枝突然"走火",一發子彈射中地面濺起水泥碎屑,導致四名家長和一名兒童受傷。
5月30日,雲南曲靖羅平縣白龍潭村,一名40多歲的村民中槍身亡。家屬稱,該村民是在拉架過程中,遭遇醉酒警察槍擊而死。雲南曲靖市羅平縣官方微博則稱,接到有人持菜刀在村中鬧事的報警後,警察在處警過程中槍枝"走火"致當事人陳學理受傷,傷者搶救無效死亡。
5月15日,雲南鎮雄警方稱當街開槍擊傷一名"駕車衝撞趕集群眾"的男子,該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但據中國媒體《新京報》報導,上百目擊群眾寫聯名信稱,該男子"沒有危害群眾安全"、"警方公佈的情況不屬實"、 "警方不應該在此情況下開槍打人"。目擊者們還稱,該男子繫上訪時用貨車堵了鎮政府的門,並在與特警對峙中揮舞了馬刀,隨後被開槍擊斃。
" 警察要學會最低限度使用武力"
中國公安部今年4月宣佈,全國公安民警,特別是"一線"基層民警將進行警械使用專項訓練,內容涵蓋射擊、警棍、催淚彈和特種防暴槍的使用等。隨即中國多個省份對外宣佈,一線民警將"配槍攜彈"巡邏,以迅速處置可能出現的犯罪和襲擊等突發事件。然而接二連三的"走火"事故卻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和社交網路用戶的熱議。
配槍令下達的起因看來是造成29人死亡、140餘人受傷的昆明火車站群體持刀襲擊事件。中國官方稱,襲擊者是來自新疆的極端分子。
美聯社報導稱,幾十年來,中國警察一直沒有配槍,因為該國鮮有槍枝17625416:暴力事件,而且民眾很難獲得武器。
曾經在一家中國精英警察學院擔任過研究員的獨立學者劉植榮在接受美聯社採訪時表示:"賦予更多警察用槍的權力,如果他們不遵守法律,則弊大於利。"他還說:" 警察要學會最低限度使用武力。"
過度重視技術訓練
中國有170萬警察,尚不清楚,有多少警察會配槍。擁有四萬警察的上海已有一千餘名巡邏警開始配槍執勤。專家擔心公安部宣佈的警械使用專項訓練過多專注於技術訓練,例如射擊精度,卻不夠重視心理學和法律培訓,例如何時拔槍,如何迅速對混亂的情況作出判斷。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向美聯社表示:"我甚至想知道有些警察是否見過槍?我們基本上是從零開始。"
根據法律規定,警察在將槍朝嫌疑犯瞄準前,必須表明他們的身份,發出口頭警告,向空中開槍。如果朝人開槍,必須對准不會危及生命的身體部位。
《北京青年報》20日報導稱,為了應對目前嚴峻的反恐防暴形勢,北京警方針對1300多名武裝巡邏車組的民警進行了槍械輪訓。此次輪訓將完全針對實戰需要,以快速出槍射擊為主,強調民警在遇到突發狀況時,做到"槍槍命中"。在19日的訓練場上,70名來自海淀分局的武裝巡邏車組民警從8點半就開始了一天的槍械特訓。一名姓邵的警官向《北京青年報》表示,在突發事件中,反應速度對於民警來說顯得格外重要。"此次訓練,重點強調的就是快速射擊,從拔槍到射出子彈,必須在1.2秒內完成,而且必須首發命中目標。"
"配槍是一把雙刃劍"
洪道德繼續介紹,受過槍械訓練、有時被安排負責公共活動安全的武警通常是在接到上級命令後而開槍。而普通警察經常是一個人,或者和一名同事一起,必須在瞬間作出決定,從而提高了槍擊事故的發生率。
鄭州幼兒園槍枝"走火"事件為民眾敲響了警鐘。當地居民吳雨凡(音譯)在其微博上寫道:"如果警察連本職工作都做不了,那麼他們怎樣才能保障民眾的安全呢?" 洪道德總結說:"配槍是一把雙刃劍。使用槍械確實可以保障民眾的安全,但是如果使用不當,也會造成極大的危險。"
來源:美聯社 編譯:安靜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