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打」要把中國引向何方?
2012年4月27日3月10日,李莊在與洪道德、楊帆教授等人對話時,談到了他在2009年辦理龔剛模案件時瞭解到的重慶「黑打」中刑訊逼供的一些情況。龔剛模先是關在南川看守所,關了2個多月,沒有挨打,警方也沒有拿到想要的口供;後來他被轉移到到鐵山坪民兵訓練基地,到那兒就被懸空吊了起來,腳尖可以踩到電腦桌,但腳跟踩不到,一吊就是八天八夜。龔剛模大小便失禁,大便順著褲口下來,警察讓他手捧大便到衞生間,脫下短褲擦地板,之後再裸體吊著訊問。採用了這樣一種手段之後,自然是想要什麼口供就能拿到什麼口供。李莊想要在法庭上揭露刑訊逼供的事實,結果自己成了罪犯,被判了徒刑。這表明王立軍在重慶「黑打」的一套做法,受到了保護,得到了肯定,嘗到了「甜頭」。
4月24日,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受賄案在丹東開庭審理。謝亞龍律師金曉光向法庭遞交並向媒體公佈了申訴書。申訴書稱,2010年9月3日,謝亞龍被專案組人員從國家體育總局帶走,4日晚上,專案組在沈陽市的一個進修學院的招待所的204房間對謝亞龍動了刑。「謝亞龍被強迫坐在老虎凳子上,手腳均被銬著。專案組A隊長、B隊長,用拳頭打謝亞龍胸、背,搧耳光子,掰謝亞龍的手,C也參與了毆打。A隊長打得最凶,他們還用電警棍電擊謝亞龍,甚至把電警棍強行往謝亞龍嘴裡塞,還用電警棍毆打謝亞龍。A隊長、B隊長還強迫謝亞龍脫光,坐在老虎凳子上,用盆給謝亞龍從頭往下澆冷水,並威脅說,不說就把你拉到水管下沖。」謝亞龍配合「招供」後,案件轉到了檢察署。檢察署想要對謝亞龍的受賄額加碼,謝亞龍起先不配合,檢察官「E等又在9月下旬和10月兩次把謝亞龍從看守所提出來,帶到先前羈押的進修學院招待所,採用兩班倒,連軸審訊,不讓睡覺,打盹、低頭都不行。從早晨7點半一直審訊到夜裡12點,然後交給另一撥審,這一撥審訊到凌晨5點半左右交給看守看管,7點鐘吃飯,吃完飯就等著E等再來審訊。」就這樣,檢察署得到了想要的口供。請注意,刑訊逼供的行為都不是在法定的羈押場所,而是在什麼「招待所」、「訓練基地」。顯然,2009年重慶「黑打」立竿見影,「黑打」主導者加官晉爵,使王立軍的一套做法迅速推廣到了他的老家遼寧乃至全國。
筆者與公安機關打交道20多年,在2010年以前很少聽到持不同政見者被刑訊逼供的情況。但是在2011年,北京幾乎所有被羈押的持不同政見者,例如余傑、滕彪、古川……,都在非法定的羈押場所挨打、受辱。余傑說:「他們脫光我的衣服,將我赤身裸體地推倒在地上,瘋狂地踢打。在毆打的過程中,他們還拿出照相機拍照,並得意洋洋地說,要將把我的裸體照片發在網路上。他們把我按住跪在地上,先後打了我一百多個耳光,甚至還強迫我打自己的耳光,我必須讓他們聽到響亮的聲音,他們才滿意,然後發狂地大笑。他們還用腳踢我的胸口,把我踢倒在地上後再踩在我的身體上。我胸口的一根肋骨像斷了一樣,後來疼痛了長達一個月的時間,連彎腰起床都感覺十分困難。「」他們不斷地用粗話辱罵我,罵我是賣國賊,是漢奸,是垃圾。同時,他們還辱罵我的家人和朋友。接著,他們強迫我跟著他們的說法來罵自己。如果我不罵自己,他們就加倍對我拳打腳踢。」大面積地對持不同政見者實施刑訊逼供,說明這不是個別公安人員的個人行為,而是在有組織地推行重慶「黑打」的「經驗」。
這就讓人不能不聯想到「烏有之鄉」網站在薄熙來、王立軍倒台前開展的聯署簽名運動,要求恢復憲法「懲辦賣國賊」條款和制訂《懲治漢奸法》。有了這麼一個法,再加上重慶「黑打」那麼一套刑訊逼供的拿手好戲,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炮製出成千上萬的「漢奸」、「賣國賊」。
薄熙來、王立軍這些人搞「紅唱黑打」,使中國有可能走上法西斯主義的道路,使「法治中國」的希望越來越渺茫。溫家寶最近在《求是》雜誌發表文章《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強調要「加強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應當說是有現實針對性的。
作者:陳子明
責編:達揚
作者簡介:陳子明,1952年生人,畢業於北京化工學院和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中國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民主運動的積極參與者。曾任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民辦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所長,《經濟學周報》總經理。多次因參與民主運動繫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