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种情况下,雇主能禁止女员工上班包头巾?
2017年3月14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在私人企业,可以禁止员工们上班戴头巾--如果雇主有正当理由,并且如果所有带意识形态特征的配饰原则上都被禁止的话。这是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周二(3月14日)作出的判决。
目前在德国,上班原则上是可以包头巾的。未来在相关案例中,德国法院要依照欧洲法院的标准来判决。
事情起因之一是之前发生在比利时的一起案例:一名安保公司的前台小姐因为宣布她未来要在工作时间佩戴头巾而被解雇,而她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这家公司表示,她违反了公司的内部规定--不许佩戴看得见的、带有政治、哲学、宗教特征的标识。
可以禁止,不能歧视
欧洲法院的法官表示,在上述比利时的案例中,禁止佩戴头巾并不体现出直接的歧视。虽然有可能带有"间接歧视"的意味,但是也可以用愿意传递给顾客该公司在意识形态上中立的态度来解释。
比起比利时的案例,法国的案例则更加模糊。一名法国女性在该公司接到顾客投诉她上班包头巾后,丢掉了她软件设计师的工作。法官称,这里对于佩戴头巾是否违反公司条例等问题并不清晰。
赞扬和批评
对于欧洲法院的判决,德国各界看法不一。来自基社盟(CSU)、在欧洲议会担任"欧洲人民党"议会党团主席的韦伯(Manfred Weber )表示,在欧洲就应该以欧洲价值为准。"因此,允许雇主在一定情况下禁止上班佩戴头巾,这很重要。"
德国联邦反歧视工作组的负责人卢德斯(Christine Lüders)则批评了该判决,称这可能加剧那些包头巾的穆斯林妇女未来找工作的难度。她说,雇主应该仔细考虑,"是否要通过禁止头巾来限制自己在人事方面的选择","他们可能会因此将一些有能力的人排除在外"。
王凡/文木(德新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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