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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荣光归香港》禁制案下週五裁决

2023年7月21日

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广为传唱的《愿荣光归香港》,其禁制案21日开庭后法官决定下週五公布裁决。此前一天,香港一名男子因为2年前把运动员奥运领奖影片的音乐,从中国国歌换成《愿荣光》,而遭以“侮辱国歌”罪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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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今年6月12日,在台港人与台湾民间团体在台北车站“快闪”合唱《愿荣光归香港》。
图为今年6月12日,在台港人与台湾民间团体在台北车站“快闪”合唱《愿荣光归香港》。图像来源: Chia-Chun Yeh/DW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高等法院週五(7月21日)审理民主派抗议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禁制案,法官决定将于下週五(28日)颁布裁决。若禁令通过,《愿荣光归香港》将是香港历史上第一首“禁歌”。

据香港电台报道,代表香港政府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主张,歌曲具有影响力,即使只有旋律、无歌词,亦能激发情绪;虽然可能有人会想“只是传播一首歌无伤大雅”,但他认为歌曲可以“做到危害国家的意图”。

部分香港媒体人则担忧禁制令可能影响新闻报道。香港记者协会曾考虑向法庭申请介入此案;不过,港府表示若禁制令获法院批准,将同意纳入“豁免条款”,允许记者报道、评论新闻事件时,播放或引用《愿荣光归香港》,因此记协19日发声明表示不介入案件。

另据《明报》消息,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有申请成为此案答辩人,但法官并未批准,其律师亦未获准到庭内聆讯。

香港律政司今年6月初向法院申请禁制令,要求禁止公众传播其旋律与歌词。禁止的行为包含“藉此意图侮辱国歌”,或是“致使误会《愿荣光归香港》才是香港特区的国歌”。此前,曾多次有国际体育赛事把《愿荣光归香港》当作“国歌”播放

6月12日,在反修例运动满4週年时,法院曾开庭审理此案。在台湾的港人则于台北车站发起“快闪”活动,串联民众一起合唱《愿荣光归香港》;“香港边城青年”组织的秘书长冯诏天当时说,《愿荣光归香港》可说是“第一首属于香港人的歌曲”,即使港府禁止这首歌,仍阻挡不了全世界人民知道这个事实。

图为2019年在英国伦敦举行的一场活动,香港民主人士罗冠聪在现场发言。
图为2019年在英国伦敦举行的一场活动,香港民主人士罗冠聪在现场发言。图像来源: May James/Geisler-Fotopress/picture alliance

港男因“侮辱国歌”遭判刑

週四(20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以“侮辱中国国歌”为罪名,判处一名27岁青年3个月监禁。

2021年7月东京奥运时,香港击剑选手张家朗夺得金牌;当时27岁男子郑荣进上传了一支影片至YouTube,片中剪辑了张家朗领奖时的现场画面背景音乐,把原先的中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消音,替换成无歌词版的《愿荣光归香港》。

据《明报》报道,被告自称不知道《愿荣光归香港》一曲具有的含意,但裁判官屈丽雯指其曾从事过政治工作和示威活动,质疑其说词“没有说服力”且毫无悔意。

此外,影片发布时已非反修例运动高峰期,仍吸引数万人次观看,且有些留言提及“光复”、“香港独立”。裁判官主张,“被告行为不但不尊重运动员,亦激发对国歌持不同意见者的冲突,以及引起他人贬损国歌”。

报道指,此案与《国歌条例》第1宗定罪案件一样判处3个月刑期。去年11月,42岁的网媒记者梁恩宁遭判囚3个月,理由是在商场直播张家朗夺金奏中国国歌时,挥动港英旗。

2020年,香港立法会通过《国歌条例》,将国歌视为与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因此有必要确保港人尊重国歌。依照该法,不当使用国歌,或是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等行为,最高可被处3年监禁或5万港币罚款。

香港抗议运动的“主题曲”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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