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深夜定调:“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违法
2020年7月2日(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7月2日深夜发表声明称,“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在今时今日,是有港独、或将香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改变特区的法律地位、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义。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严正谴责任何挑战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禁止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特区政府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
而在港版国安法生效当天(7月1日),便有10名香港市民涉违国安法被捕,港警检取的证物包括印有“香港独立”丶“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丶“民族自强 香港独立”的旗帜丶标语或贴纸。针对哪些口号或标语触犯港版国安法,曾出现不少质疑声音,以及各种不同的解读和说法。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周四(7月2日)早上在香港商业电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上曾表示,他认为“光复香港”口号有问题,指“日本投降才叫光复”,他认为“光复”不含正面意思,应尽量避免使用。
但出席同一个节目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认为,叫喊这个口号存在“灰色地带”,又指单是展示煽动性字眼的标语及呼喊口号,未必“直接”构成罪行,需视乎涉事者有否煽动他人触犯法例第20条,即涉组织或策划分裂国家等。他希望律政司成立相关负责部门后,详细研究条文并制订一套合理检控准则,不可由警方单方面判断。
港警:口号原创者曾倡港独
《明报》报导,警方消息人士称谘询法律意见后,确认“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属违法,因该口号源于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前发言人梁天琦,而他过往曾提出港独丶香港国等倡议。
然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七一当天在记者会上曾说,“不能单凭叫个别口号决定是否有罪”,要整体看犯罪意图是否成立,相关口号是否客观构成颠覆政权以及相关证据。
翻查资料,“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是梁天琦2016年参加立法会新界东补选时的竞选口号,“光复”是呼应本民前2015年在大陆水货客充斥的新界屯门丶沙田丶元朗丶上水等地区发起的光复行动,而“时代革命”是指不同年龄者一起参与革新。同年立法会选举上,同属自决派组织的“青年新政”也沿用这个标语作竞选口号,该组织成员梁颂恒及游蕙祯其后当选。
在港大哲学系毕业的梁天琦本身提倡香港独立和“武力抗暴”。2018年6月,他因在旺角骚乱(鱼蛋革命)中“袭警”及“参与暴动”被判监6年。
2019年反送中运动,随着街头抗争升级,“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逐渐成为主流口号,但是否表示支持港独则有不同说法。同年参选区议会选举的张秀贤回复选举主任查问时曾指,“光复香港”是指将香港“光复”回旧日般面貌、市民可享受往日的自由,“时代革命”不应解读为“一种流血并推翻政权的行动”,而是“世代更替”、推动民主和社会变革。
喊“港独”违法丶“解散警队”不违法
至于“香港独立”口号是否违法?《明报》当时报道引述警方消息称在商场喊港独口号也可犯法。携带港独旗方面,警方指有“合理怀疑”该人带旗去示威会展示以鼓吹及煽动分裂国家,就属于违法,但“合理怀疑”要配合现场环境及衣着等,如果是带去公园或超巿,或在家收藏港独旗欣赏,一般没有问题。
报导又指,“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丶“林郑下台”及“解散警队”不涉颠覆国家或触及国安法,因此喊这三个口号没问题。
根据港版国安法,涉嫌干犯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最高可囚终身。
李澄欣/邹宗翰 (综合报导)
© 2020年德国之声版权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如无德国之声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当行为都将导致追偿,并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