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扩大打击范围 司法独立不保?
2020年5月27日(德国之声中文网) 香港电台周二 (5月26日)报导,全国人大在“港版国安法”中“禁止危害国安的行为”的条文中,增加“活动”两个字,显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将不限于个人行为,而是包含了组织行为。报导指出,中国全国人大是在周二下午举行主席团会议时,在会中通过该更改。
虽然报导有提到其他条文也有被更动的状况,但并未明确提到是哪些项目。一名曾经手国安案件的中国律师向香港电台透露,中国法律有明确界定“行为”两字的范围跟概念,但是“活动”的概念则是比较抽象,且范围更为模糊。
他直指,这个修正是想让香港人民理解,立法限制或禁止的范围不只有“个人行为”,还要涵盖“组织丶团体与机构”的行为。
路透社:禁外国法官审理涉国安案件
路透社周二 (5月26日) 报导,消息人士透露中国政府制定的“港版国安法”,预计将不允许香港的外籍法官审理国安相关的案件。专家认为,此举恐进一步重创香港的司法独立性。
路透社的报导指出,香港之所以有外籍法官,主要源自于1997年回归中国后,为了维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信誉,才做此安排。但各界担忧,任何限制外籍法官角色的举动,都可能引发部分香港律师与法官对香港司法独立性的担忧。
香港电台报导,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叶巧琦回应说,这个消息“可能会令公众非常忧虑”。
她说:“法官根据法律条文审判案件,与他们的国籍无关,不明白禁止外国法官处理国安案件原因。”
目前香港终审法院的23名法官中,有15名来自英国丶澳大利亚与加拿大的外籍法官,但他们都属于非常任法官。
叶巧琦认为,如果作出有关限制,或会破坏终审法院和香港司法独立的形象,日后或会影响普通法管辖区的法官来港交流和工作。
此外,全国的人大港区代表陈曼琪周日 (5月24日) 也曾在人大发言时,建议在香港法院内设置专门审理国安案件的“国家安全法庭”,该法庭的法官由香港永久居民中,在外国无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担任。
事实上,排除外籍法官处理国安案件的作法源自于澳门。澳门的立法会2018年修法,规定法院审理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案件时,必须由“中籍法官”审理。目前为止,中国人大尚未明确公布“港版国安法”会何时完成立法,但路透社的报导透露,消息人士指出该法可能在香港9月的立法会选举前颁布。
特朗普:美预计本周对中国展开行动
此外,美国总统特朗普周二再次针对“港版国安法”进行表态。他说,准备本周开始对中国采取行动,但他并未说明细节。根据路透社报导,特朗普在回答问题时表示:“本周结束前,你们便会知道我们采取甚麽行动。在我看来,是个非常强而有力的行动。”
周二稍早,白宫发言人也转述特朗普对“港版国安法”的看法,他说特朗普对北京的作法感到不满,认为该法会让香港很难维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杨威廉/邹宗翰 (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