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判:同志伴侣可获签证
2018年7月4日(德国之声中文网) 化名QT的英国籍女同志申请留港遭拒,上诉获平反。香港入境处将此案上诉到终审法院(最高法院),终院于7月4日做出裁决,判入境处败诉。此案为香港同志伴侣的法律权益开启先例。
QT在2011年与伴侣在英国办理民事结合,同年因伴侣找到香港的工作而迁港。但是香港不承认同性婚姻与民事结合的法律效力,入境处便以此作为理据,先后2011年与2014年两度驳回QT“受养人签证”(dependent visa) 的申请。QT因此必须用“旅游签证”留在香港,而此资格下没有工作权。
2014年,QT提出行政诉讼。一审败诉,二审胜诉。
去年9月,上诉法庭判QT胜诉时,认为入境处的做法是间接性向歧视,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入境处将本案上诉到终审法院。入境处长说,他认为“受养人签证”只能授予有效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婚姻形成身份,同性伴侣与异性恋配偶身份不同,其待遇不同自然就可以被合理化。
然而,终审法庭考量到,在英国“婚姻”与“民事伴侣”都是法律认可的地位,不接受处长指两身份有“明显差异”的说法。再者,此做法与政府鼓励人才留港工作的目的不符,毕竟人才可能有同性恋也有异性恋。因此,五位法官无异议判入境处败诉。
QT透过代表律师回应,称对裁决感兴奋。律师说:“过去7年的漫长诉讼中,港府一直拒绝承认她们是合法伴侣,因她的性取向视其为二等公民,但今天的裁决清晰地宣告,法律面对人人平等,即使性小众也享有平等待遇。”
“这项判决是香港的里程碑,亚洲LGBT权的滥觞。”国际特赦组织资深法律顾问在声明中写道。“政府应该要跟上,停止歧视各行各业同志伴侣。”此案受到许多跨国金融机构与法律界的公开支持,如高盛集团、摩根大通、瑞士信贷集团等。
比起台湾同志婚姻在法制上取得的进展,香港体制相对保守。日前,公共图书馆为了安抚保守人士,将LGBT的童书藏在封锁区,需要特别申请才能借阅,遭到婚姻平权界的抗议。
罗法/李芊 (路透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