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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首曾荫权行为失当案 多名高官将任证人

陈家俊(综合报道)2015年12月18日

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周五再次提堂。这位史上首位受行为不当起诉的香港前最高官员的案件,将会牵涉到多名前任和现任香港政府高官,以证人身份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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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Donald Tsang in Hongkong
曾荫权(资料图)图像来源: M. Bradley/AFP/Getty Images

(德国之声中文网)曾荫权在妻子曾鲍笑薇陪伴下,周五(12月18日)再次到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出席案件提堂。裁判官将案件转至香港高等法院排期审理,但预料要到2017年才审理案件,曾荫权继续获准以10万港元保释。

控方将会传召26名证人,当中不乏多名于香港官场熟知的名字,包括现任政务司长林郑月娥、前任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公务员事务局及特首办官员等。

曾荫权是历来受行为不当起诉的香港特区政府最高级官员,他在2012年6月届满特首一职,但从当年2月起,有港媒接连报道,指称曾荫权在任内接受富商贿赂,交换公共利益,违反公职人员操守。

根据律政司向曾荫权提出两项控罪,均涉及他未有申报租用在深圳东海花园的住宅物业。首项控罪指他涉嫌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在行政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此后易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3项申请时,没布向行政会议申报他与该公司主要股东黄楚标商议租用深圳东海花园豪宅。次项控罪指,曾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在建议提名一名建筑师为授勋及嘉奖候选人时有意隐瞒自己在相关物业的租赁。

根据香港有关法律,犯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者最高可获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