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猫吃狗违法!
2017年4月12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根据新法案,食用、购买、持有猫肉以及狗肉将会面临最高达25万新台币的罚款。此外,虐待、杀害动物还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2年监禁以及200万新台币罚款;如系惯犯,惩罚力度还能加倍。
推动此次立法的立法委员王育敏说,新法案通过说明台湾社会已经拥有了较高的动物福利。
和许多东亚国家相似,台湾从前也有食用狗肉的传统;近年来,食用狗肉已经非常少见,但是依然有零星报道称,一些商贩在销售狗肉。而多起广受关注的虐待动物事件,更是激起了公众的情绪,他们要求立法当局制订更加严格的动物保护法律。
就在去年,网络上流传一则视频显示,三名台军士兵用铁链虐待流浪狗致死,引发民众上街抗议,军方最终作出了公开道歉。而在2014年,一头动物园内进行表演的河马在运输过程中折断后腿,最终死亡,也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文山/王凡(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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