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在德国
2002年7月31日2001年8月1日,名叫“生活伴侣法”的德国新法律生效。从此,德国的同性恋者获得了缔结“同性婚姻”的权利。当时联盟党执政的各州群起反对这项新法律,他们认为,同性婚姻违反了基本法,因为它对婚姻的特殊性提出了挑战。最近联邦宪法法庭判决同性婚姻符合宪法,从而排除了对这个问题的异议。
同性婚姻是怎样缔结的呢?这样的婚姻对当事人起到什么影响呢?同性恋者结婚后生活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亲戚朋友和其他人怎样看待他们呢?我们访问了2001年8月1日结婚的第一对同性生活伴侣。
在很多方面,他们与通常的夫妻没有什么不一样。他们在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也就是每天24小时都在同一个地方。对于大多数这样的生活伴侣来说,每天在一起本身就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而赫贝尔特与汉斯的生活伴侣关系已经有33年的历史了。今天,同性或异性伴侣能在一起生活这么长时间是很少见的。我们访问的这一对生活伴侣都是男性,他们一致认为,结婚是他们共同生活的必然归宿。赫贝尔特说:
“我们早就说好,只要我们能结婚,我们就这样做,结婚一直是我们的梦想。”
去年,全德国一共缔结了4500对同性婚姻,在各州中,北威州名列前茅,共有1000对同性恋者结为秦晋之好,其次是柏林,有800对。结婚的地点各州不同,一些州的同性恋者在民政局结婚。在巴伐利亚州,他们必须去公证处办理手续,而在巴符州,负责这一事务的却是社会秩序局。德国男性与女性同性恋者联合会批评说,同性恋者结婚在有些地方被当成行政手续处理,为此,他们十分不满。而在科隆,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都可以在位于历史老城的民政局登记结婚。
正因为结婚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所以汉斯和赫贝尔特为他们结婚大大庆祝了一番。早晨,他们与好朋友喝香槟,共进早餐,仪式结束后,他们又与亲友到科隆的一家餐厅欢聚一堂。两个星期以后,他们举行了一次正式的庆祝活动,除了朋友以外,还邀请了科隆地区政府部门的官员,地方政界人士以及所有帮助他们结婚的人员。
汉斯说,尽管他们结了婚,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变化。他说:
“我们的共同生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我现在有了一个小家庭,这是我过去一直所希望的。”
同性婚姻带来的外国人法方面的变化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生活伴侣法是一场小小的革命。因为同性恋者结婚后有互相照顾互相抚养的义务,离婚以后也应承担义务。另外,同性配偶的一方在法律上可以继承另一方的财产。这样就弥补了过去法律上的一个漏
洞。过去在同性配偶双方分手或有一方死亡的情况下,经济上较弱的一方往往一无所有。此外,同性配偶还有选用共同姓氏的权利。赫贝尔特和汉斯结婚以后,也感受到了法律变更给他们带来的一些好处。赫贝尔特可以作为汉斯的配偶免费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这样,他每个月就可以免交一笔医疗保险金了。
但是,有关同性婚姻的其它重要待遇现在还没有制定。虽然所谓的“补充法”规定,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在税务法和社会保障法方面享有同等权利,但这项补充法还有待联邦参议院通过。联邦参议院中,联盟党执政的州占多数,他们将动用一切手段反对这项补充法律获得通过。尽管如此,汉斯对“补充法”的通过,仍然抱有少许希望:
“我对此现在还有疑虑,当然我们希望这项法律得到通过,特别是关于税法方面的条款能得到通过。过去说过的一些事情都办成了,也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汉斯认为,在德国人们对同性恋者比以前开放多了,他在周围的熟人中,尤其在他的客户中得到了很多的认同和赞扬。社会上和媒体中气候也发生了对同性恋者有利的变化。汉斯说,正是对同性恋婚姻进行的讨论促成了这一变化。
采访结束时,记者问他们是否他们下一辈子还要结婚在一起生活,这个问题听起来有点蠢,但是汉斯毫不思索地回答:“那还用说!”
赫贝尔特补充说:“我们为此感到自豪!”
早在1989年,丹麦就已有同性婚姻。此外,同性婚姻的家庭还可以领养孩子。九十年代时,瑞典、挪威、冰岛、荷兰和法国的民政局都为同性婚姻敞开了大门,德国在这方面绝不是什么先行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