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劳教时代的“社区矫正”
2013年11月2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在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被宣布废止后,针对劳教的争论并没有结束,其中热门词汇之一就包括"社区矫正"。中国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本周五(11月29日)特别对此做出澄清,称"社区矫正"并非劳教所的替代。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权团体对于新形式司法外拘留的担忧。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废止劳教制度。劳教制度可以在不经过法院的情况下,由警方直接对"罪犯"实行最多长达四年的监禁,因此经常被用来打击人权人士和政治活动家。废止劳教在民众中得到了大量积极回应。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宣布,将改善"社区矫正制度",这引起了人们对社区矫正成为劳教制度替身的担忧。维权律师梁小军此前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就曾提醒大家注意"劳教的变种"。
对于人们的担忧,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说,"这种看法是模糊的,因为不太理解我们的现行体制所产生的"。他称"社区矫正"的依据是刑法,对象是法律判决管制的、被判缓刑的、处于假释中的或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其最大的好处是把矫正对象放到他的家庭,放到他熟悉的社会环境内部,然后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帮扶",赵大程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说。他表示,这有利于矫正对象的思想情绪稳定,让他们得到较好的生活、工作条件,也可以更方便接受"感化教育"。
关键是如何在实践中落实
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的亚洲研究员王玛雅(音译,Maya Wang)称赵大程的回应"令人鼓舞,因为不附带拘留的社区矫正比劳动教养制度要好"。"但我们必须要看在劳教被废除后,这在实践中如何落实。因为我们知道,在中国法律执行常常是个问题",她补充说。
目前人权观察仍然担心,劳改所可能变身为戒毒康复中心。王玛雅表示,戒毒康复中心这样的行政拘留设施仍然可以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拘留人们多年。
这位女研究员称,"维稳"这一目标并没有改变,因此取消劳教制度可能导致更多的使用法外拘留系统,比如"黑监狱"。
针对1957年出台的劳动教养制度,近年来的批评甚嚣尘上。批评者称,该制度破坏法治规则。中国政府还宣布了其他法律改革,其中包括逐步减少死刑。人权组织曾称中国比任何其他国家使用极刑都要多,并且批评极刑的秘密执行。
赵大程拒绝透露目前被处死刑者的人数,但表示中国将继续改革死刑制度。"我们认为,随着法治的进展,随着司法系统的不断完善,随着社会稳定的继续加强,我们将在这方面继续取得进展。"
来源:路透社等 综合报道: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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