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资料:德国的附加工资
2003年4月11日德国西部工业界的雇员每挣得一个欧元,雇主就要帖上81欧分。这81欧分包括法定的、劳资谈判规定的以及自愿交纳的福利项目,它的正式学名对企业来说是“工资附加费用”,对雇员则是“附加工资”或“第二工资”。每年,德国西部付在每一个雇员身上的附加工资累计起来大约为22000欧元。银行或保险公司的附加工资经常高于原本工资,同其它行业比较,银行和保险公司用于人员方面的资金最高,是全部工资的101.7%,而批发行业付出的同项资金则最低,仅占全部工资的68.9%。
附加工资中最核心的成份是雇主分摊的比例,雇主分摊费用指的是雇主为雇员交纳的法定社会福利保险费,它的具体内容是退休金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看护保险费以及失业金保险费,它们一般占雇主发放工资的42%。雇主承担其中的一半,另一半由雇员承担。
此外,法定失去工作能力保险费是由雇主单方面支付的。近年来工伤事故出现的频率不断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也得到控制,因此,失去工作能力保险费近年来也呈下降趋势。
但与此同时,前面提到的法定社会福利保险费,尤其是医疗保险费和退休金保险费却在一路上升。如果想将以上保险费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联邦政府财政部必须加以大力补贴,例如,国家为退休金保险提供的补贴每年高达700亿欧元,趋势还在上升。为支付这项补贴,德国政府还引入了生态税。
对一个企业来说,另一项昂贵的支出是法定病假工资。有关法律规定,雇员病假6周之内照常领取工资,6周之后,医疗保险公司才出面支付最长18个月的病假补贴。
附加工资中还有一次性支付的资金,比如一些雇员领取第13月工资,某些银行、保险公司甚至发放第14月工资。此外,企业的养老保险也是附加工资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内容。还有,伙食补贴、幼儿园补贴、职业进修费以及提前退休等制度都是工资附加费用中的一部分。
以上说的是德国西部的情况。德国东北不仅在绝对工资方面低于西德,在附加工资所占整个工资的比例方面也低于西部,只占68%。德国东部附加工资低的原因是东部地区相对而言大企业数量较西部少,而一般来说,大企业补贴程度较高。还有就是,东部的企业主汲取了西部的经验,他们知道,居高不下的附加费用不利于引入外资;他们还知道,一旦高水平的福利制度引入之后,是很难降低标准的。因此,东部企业主对附加工资一事尤为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