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尔式的公民权换安全
2006年9月5日恐怖袭击刚刚结束不久的10月2日,英国首相布莱尔在工党代表大会上宣称:“在这个国家以及世界上的各个其他国家,法律将会被改变,不是去否定人们的基本自由,而是防止其被滥用并且去保护这个伟大的自由:即免于恐怖的自由。”布莱尔宣布将修改引渡及庇护政策:“英国有坚决庇护那些逃离暴政的人的传统并且以此为荣,但是我们有义务保证这一体系不被滥用。”布莱尔表示将彻底的修正这些相关的法令。
肩并肩
布莱尔以人民的名义起誓,要“肩并肩”的同盟友美国一起行动起来,打响新一轮的“反恐战争”。在与基地组织和向阿富汗派兵打击塔利班的同时,布莱尔在后方开始了另一场战役:为英国安全而战,从而安抚惊恐的民众。为了提高安全系数,美英两国在2001年都匆匆出台了安全法:华盛顿方面出台了“爱国者法案”(PATRIOT Act,通过提供截获和阻止恐怖主义所需要的相宜技术团结人民和加强美国安全法案),而伦敦则有“反恐怖主义犯罪暨安全法”(ATCSA)与之向对应。
无上的权力
“反恐怖主义犯罪暨安全法”使得内政部长布兰基特能够将那些被列入疑似国际恐怖分子的人以及那些可疑的“非公民”逮捕或者驱逐。而民众的担忧则使得政府狠下决心。事实上1950年的欧洲人权公约出台时就加了特别条款,允许英国移民当局在特殊和必要的情况下使用这样的条例。
在“反恐怖主义犯罪暨安全法”被通过后,英国政府在二战后首次拥有了不经审判即可关押嫌犯以及不给嫌犯以申辩机会的权力。政府认为,如果在庭审中列出相应的证据,那么国家安全以及情报工作的保密性就会受到威胁。
2004年3月11日发生在马德里的恐怖袭击事件,造成了192死2050伤的巨大灾难,是迄今发生在欧洲的最大规模的恐怖袭击——震惊了欧洲大陆,并且蔓延到了英国。西班牙的恐怖袭击很明显是反伊拉克战争的人所为,目的是惩罚西班牙政府在伊拉克在伊拉克采取的行动。英国人也害怕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本土,因为英国也像西班牙那样参加了伊拉克战争和参与美国的反恐斗争。
逆风
在马德里事件之后,要求政府采取具体安全措施的呼声日益高涨。2004年12月,英国大法官(英国上院上诉法院)驳回了9名恐怖犯罪嫌疑人的上诉。这9人都是根据“反恐怖主义犯罪暨安全法”没有经过审判而被逮捕的,大法官认为这种做法是违法而且违反欧洲人权协定的。布莱尔的反应是推出了一个预防恐怖袭击的法律提案。
基于“反恐怖主义犯罪暨安全法”的新法律也要经受大法官的考验。按照新法,当时的内政部长克拉克在涉及到恐怖嫌疑分子的时候被赋予了更大的权力。法律使得克拉克能够利用“控制令”来对付恐怖嫌疑分子,将那些犯罪嫌疑人软禁在家,限制其使用电话或上网,此外,访客必须登记,而特工也得以随时跟踪监听这些人的活动。
该法案遭到反对党的强烈反对,草案不得不经过了多次的修改并且最终带有一则附加条款,即在一年之后的试用之后重新对其进行审核(2006年2月内政部宣布审核是没必要的,并且被推迟到2007年)。布莱尔为新法案辩解说,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防止国家被恐怖分子袭击,其它的,即便如基本权利的保护都是次要的。
恐怖威胁英国
尽管安全措施不断完善,但是不幸的是2005年7月7日伦敦还是成为了恐怖袭击的牺牲品。四名自杀性袭击者使得52人死亡,700多人受伤,恐怖事件真的发生在伦敦了。这一毁灭性的打击证实英国也无法避免恐怖主义的袭击。这迫使英国政府决心出台更严厉的反恐怖法案,其结果是2006年诞生了最具争议的“反恐法案”。
新法案界定了新的犯罪标准,比如说支持和歌颂恐怖主义。这使得现有法案的适用程度更加广泛了。备受争议的一点是关于警察不起诉就能拘留嫌疑犯的期限,政府方面希望能将时限由现在的14天延长到90天,但是针对这点布莱尔遭遇了其在国会下议院的首次挫折——他们认为28天应该是极限了。
英国反恐部门公布,911以后挫败了大约12起针对英国的恐怖袭击计划,仅仅是去年就破获了4起。英国政府表示,如果想使得国家更安全的话,必须有新的法律作为后盾,有更大的权力作为支持。人权组织和保护公民权力者质疑说,为了安全需要人们付出基本权利这么大的代价是否得不偿失,不过另一方面,问卷调查显示,为了更加安全和杜绝恐怖袭击,有73%的英国人宁愿拿牺牲部分权利作为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