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天琪:劳教不符合司法程序
2009年2月10日德国之声:本周一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日内瓦召开会议,就改善中国人权现状提出建议。这当中也特别提到了中国应废除监狱内的强迫劳动制度。可能有人还不太清楚,劳改制度和劳教制度究竟是一回事还是不同的两个事物?
廖天琪:劳改和劳教是两回事,但是劳教是属于劳改制度中的一部分。中国的劳改制度从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存在了。简单地说,劳改制度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就是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中国监狱中的囚犯被强迫进行劳动,这种劳动是超强度超时间的劳动,而且经常是非常危险以及对健康有害的劳动。
德国之声:您能不能具体举一些例子?
廖天琪:我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说明中国监狱中有多少犯人每天工作12到14小时。但是相当多的犯人每天必须进行超过10个小时的劳动。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今天的中国监狱已经不再单纯是一个监狱。它根本就是一个工厂、农场或是矿场。它是从事生产制造财富的机构。除了劳动时间长,从事危险工作也是一点。比较可怕的是在化学工厂工作。我们有犯人在这种工厂工作时拍摄下来的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到,犯人站在一个大的酸性的池子里漂洗毛皮皮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这对健康是绝对有害的。还有一种非常可怕的工作是在采石场和采矿场。
德国之声:中国劳改制度最根本的弊端是什么?
廖天琪:最根本的弊端是劳教制度。劳教是劳动教养的简称,它的定义是,政府或者公安部门可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一个公民不通过任何法律手续拘留3到4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样子看起来让人怀疑,他们(政府、公安部门)就可以对你进行拘留审查。劳教是一种行政措施,不符合司法程序。这一点不但受到国际社会的批评,也受到中国本国学者的批评。比如说中国人民大学的学者就曾提出,劳教制度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现在应该废除了。
德国之声:阻碍废除中国劳改制度的羁绊究竟是什么呢?
廖天琪:我想,这个原因还是因为中国政府没有安全感。他们不够自信。如果他们认为用普通的法律程序足以保障这个社会的治安,足以维护他们的政权的话,他们就不会再这样做。事实上,劳改制度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一直抱着希望,希望这个制度在可见的几年内能被废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