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与特权经济
2012年2月6日(德国之声中文网)2月4日,在黑龙江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二届年会上,中国知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发表演讲。就近期倍受公众关注的吴英案,他表示此案说明中国距离市场经济还有至少200年。因为中国经济是建立在特权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权利的基础上。
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吴英上诉,维持对她的死刑判决。现年31岁的吴英为浙江义乌的一位企业家,早年以经营实业赚得第一桶金,随后为扩张企业规模开始进行民间融资。据中国检方起诉资料称,她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向社会公众集资人民币7.7亿元。
吴英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引发社会热议。法学学者滕彪曾在德国之声《北京观察》撰文:面对吴英死刑,我们是沉默还是呐喊?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此案凸显中国官方对金融的垄断;企业家王石、任志强等也在新浪微博上认为吴英"罪不致死";
特权社会,中国的市场体制无法完善
张维迎在演讲中提及:在一个特权社会中,很多企业家不是在创造财富,而是在掠夺财富。吴英被判死刑意味着中国公民没有融资的自由,意味着融资是特权不是基本权利,意味着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产权交易合同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意味着中国人的企业家精神仍然受到摧残,说明中国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吴英的死刑是中国改革倒退,如果吴英的集资应该被判死刑,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不应该被判死刑。"
中国经济学者赵晓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他认同张维迎的观点:"他说的是有道理的,他说中国的市场体制的确不完善,这点是成立的。过去几年国进民退,某些方面甚至倒退,我曾经说过,目前的中国有点象国家资本主义,并不是成熟规范的市场经济。"
被称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的中国知名律师张思之也于2月2日致信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张军, 指"断无依恃死刑维系金融垄断的道理。"
"再次证明中国经济是特权经济"
德国之声电话采访张思之时,他表示,面对涉及一个年轻生命的法律个案,其判处有诸多问题,他必须表明一个法律人的态度。他也直指在此案中核心的问题是:"一个人借款去经营自己的企业,是不是构成犯罪?现在法院不但认为他有罪,还认为是重罪,而且要判死刑,所以我们目前提出这个案子是该杀还是不该杀?我们先解决这个问题。然后从宏观上讲,再解决第二个问题,我在信中已经暗含这层意思,我们站在改革的高度来看,我们解决目前大陆金融体制的问题,这些是不是犯罪,这些是需要认真考虑的。"
张思之也认为吴英案再一次证明中国的经济是特权经济,如果吴英被执行死刑,将会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不仅意味着我们的市场经济不成熟,而是大倒退。"
作者:吴雨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