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6月15日取消对欧洲国家的旅行警告
2020年6月3日(德国之声中文网)联邦德国政府决定自6月15日起取消对欧洲29国的旅游警告。联邦外长马斯(Heiko Maas)周三(6月3日)在一次内阁会议结束后作了这一通报。他同时说明,鉴于挪威和西班牙因新冠瘟疫大流行而实施的禁入令继续有效,对该两国的旅行警告取消日期延后。不过,马斯同时表示,他相信,西班牙会于6月21日取消入境禁令,届时,德方将立即取消对这个德国人的第一度假国的旅游警告。
新冠瘟疫大流行爆发后,马斯外长于3月17日对全球200个国家发出旅游警告。这在现代德国历史上尚无先例。在此之前,只有对例如有生命之虞的战争地区发出相关警告。
内阁有关取消旅行警告的决定中虽仅表示,联邦政府致力于取消旅游警告,但马斯外长在新闻会上明确指出,这是政府的最终决定:"我们今天决定,对相关国家的旅游警告不再延长。"他补充说,现在,旅游警告将代之以个别旅游指示,国别风险将反映在相关指示中。
将取消旅游警告的国家中包括德国的26个欧盟伙伴、新近退出欧盟的英国以及4个不属于欧盟但无边检的申根协议成员国爱沙尼亚、挪威、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在已获通过的这份要点文件中,联邦政府还明确表示,一旦新感染病例大幅增加,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旅游警告便有可能恢复,其标准是在德国实行的上限:平均每10万人中7天内的新感染病例低于50人。
若超过这一上限,联邦政府保留采取"保护措施"的权利。按文件中的说法就是:"例如,其中可以包括发出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旅游警告。"而若个别国家在旅游行业未采取足够的防止感染的必要措施,也适用这一条。欧委会拟订的指导方针是德方措施的基础。
文件指出,在新冠瘟疫大流行爆发后,联邦政府曾将24万名滞留海外的德国游客接回,今后,无论如何都应避免再度发生这样的事情:"经由联邦政府将可能在海外遭隔离的德国公民接回行动不再考虑。"
有关如何处理欧盟以外国家问题,联邦政府尚未决定。
凝炼/苗子(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