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未成年人轮奸少女案引发修改刑法讨论
2019年7月10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本周一(7月8日),德国北威州鲁尔地区的警方逮捕了一名涉嫌参与性侵少女的14岁嫌疑人。这名嫌疑人此前就曾有性骚扰前科,因此警方将这名14岁少年临时逮捕。
据德国媒体报道,上周五,三名14岁少年和两名12岁儿童涉嫌在鲁尔地区的穆尔海姆市严重性侵一名18岁少女。这5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保加利亚国籍。
案件震惊全德国
上周五晚间,穆尔海姆市的几位居民在自家花园后面的公园里发现一名遭到侵害的少女。这几位居民说,由于家中的狗突然狂吠不止,他们出门查看,发现两名少年男性正在对一名少女施暴。他们立刻报了警。后来警方还夸赞这几名居民处理得当。
警方在接到报警后很快就找到5名男孩组成的小团伙。受害的少女则被送入医院救治。
依照德国法律规定,12岁仍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因此当晚两名12岁嫌疑人就各被父母领回家了。另外三名14岁的嫌疑人当晚接受了警方审讯,第二天被获准回家。事发3天后,也就是本周一,其中一名14岁嫌疑人被临时逮捕。所有5名嫌疑人在暑假开始前都被责令暂时停学。
对刑事犯罪责任年龄的讨论
这起案件震惊德国社会,也由此掀起了有关多大年龄开始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讨论,以及德国现有法律是否应该相应得到修改。按照德国现有法律,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被视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需要承担责任的是这些未成年罪犯的父母、监护人或者地方青少年局。
但穆尔海姆市恶性性侵案件发生后,德国警察工会呼吁将刑事责任能力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目前被临时逮捕的这名14岁嫌疑人可谓是劣迹斑斑,此前他就曾两度因对他人实施性骚扰而被警方抓获,但两次都因为犯案时间他不满14周岁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德国法官联合会反对警察工会提出的呼吁。法官联合会认为,修改年龄并不能吓阻未成年人犯罪。法官联合会主席格尼萨(Jens Gnisa)在接受德新社采访时说:"加强刑法就等于减少犯罪做法在青少年中是行不通的。"
德国儿童保护联合会也反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该联合会认为,青少年局的工作人员应该去好好研究这些个案,调查清楚这些未成年人做出这些行为的原因所在。
其它国家如何规定?
同很多国家相比,德国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较高。在英国的英格兰和威尔士,10岁的儿童就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在苏格兰为8岁,但是未成年犯罪分子可被法庭判决的年龄为12岁起。
美国的情况则更为复杂。对于触犯联邦法律的犯罪行为而言,承担责任的最低年龄为11岁。但是在50个联邦州中多数联邦州对刑事责任年龄没有最低年龄规定。这也就是说,理论上任何年龄的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宣布有罪。多数案例都会对未成年人犯罪分子进行测试,以确定他们是否对自己的行为具有完整意识。对年龄有限制的联邦州则普遍将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最低年龄设定在7岁至10岁。
洪沙/乐然 (法新社、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