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疑设分公司 台湾政府考虑全面禁用
2022年12月21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影音网站抖音的母公司字节跳动,据传已在台湾设立分公司,正遭到台湾陆委会和司法机关的调查。但字节跳动否认此一消息。对此,台湾官方正在考虑修法,全面严禁抖音在台使用。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今年11月出现一家名为“字节跳动台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正巧与运营中国知名影音网站抖音、TikTok、今日头条、西瓜视频等平台的字节跳动同名,被认为可能是字节跳动在台运营的证据,并违反台湾法律,目前已遭到台湾官方和司法机构的调查。
台湾《自由时报》报道,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中方网络社交平台服务业不得在台经营相关业务。若该分公司确实与中国抖音有关且未经申请许可,可能涉及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可处行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约50万美元)以下罚金。
根据台湾经济部商业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这家2018年3月成立的“升洋国际生技有限公司”,在今年11月核准变更登记为“字节跳动台湾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登记在台中市,代表人姓名是陈嘉庆,资本额新台币1200万元(约40万美元)。
报道称,有台湾官员指出,若没北京允许,何以能用“字节跳动”名义在台设立抖音分公司?中方网络社交平台服务业不得在台经营相关业务,却可以在地方政府完成工商登记,这些都要列追查重点。
台湾陆委会在以书面回应德国之声时表示,根据台湾《两岸条例》规定,中国大陆的网络社交平台服务业者,不得在台湾经营相关业务,因此,Tiktok依法不得在台设立营业据点,至于该个案涉及的违法情况,陆委会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侦办中,目前对此案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明。
真的是抖音的分公司吗?
但这家公司是否真的是抖音在台的分公司,仍有待司法厘清。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透过文字稿表示,公司名称核定非台中市府权责,这家公司的名称,是由台湾经济部依据公司名称及业务预查审核准则审查,并核发公司名称预查核定书后,再由公司检附公司登记办法规定文件,向台中市政府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台中市经发局还指出,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无须向登记机关登记或报备,台中市政府并无这家公司的股东资料,但依据该业者提供的申请文件所载,并非侨资、外资、或陆资公司。
路透社週二(12月20日)报道,总部位于中国北京的字节跳动公司向路透社否认已在台设立分公司,他们在用电子邮件回復路透社的置评时说,“该公司尚未在台湾设立任何法人实体”,不过字节跳动并未做更进一步的说明。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台中市经发局周二(20日)已派员到该公司登记地址访查,尚未遇到负责人、或是员工。
台湾经济部负责管理中国来台投资的投审会执行秘书张铭斌告诉德国之声,这个案子目前已由台湾经济部商业司在处理,台湾的检调也在调查,但投审会目前没有要介入。此外,由于这个案件是跨部会的案件,可能也会涉及到台湾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台湾是否要禁抖音?
抖音在台疑似设立分公司一案,在台湾朝野和舆论引发热烈讨论。台湾《自由时报》也报道,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週一(12月19日)在接见欧洲议会代表团访台时也指出,中国惯于透过经济力量干扰其他国家,包括侵害智财权、贸易禁令,最近抖音渗透台湾传播假信息也是一例。
而对抖音引发的资讯安全、隐私权、以及国安上的疑虑,台湾民视新闻12月13日也曾报道,苏贞昌当时表示,对于民间的使用,会参考民主国家做法与经验来讨论。
目前,根据台湾“各机关对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公部门相关资讯设备禁止使用或下载抖音、小红书等。不过国民党立委赖士葆当时也批评,这个做法就是要管制言论,让公务员“纯绿化”。
由于全面禁用抖音的争议颇大,台湾《联合报》报道,今年新设立的台湾数码发展部部长唐凤週三(12月21日)在记者会上说,关于是否全面禁用抖音,这部份必须先取得社会共识。
台湾央广则报道,是否要进一步扩及民间管制,台湾行政院的资通安全会报将于12月26日开会讨论。有知情人士说,台湾行政院已指示各部会收集资料、国际立法案例,及各国管制成效,经评估后,再决定是否要推动修法管制。该人士也表示,修法也不代表会全面管制民间使用。
专家:不如修改其他法律
台湾的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杨智杰告诉德国之声,从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角度来看,当使用者点下同意使用时,至少从表面上来看就已经是合法的,“抖音搜集我们的资料是合法的,不是窃取的”,这没有违反台湾现有的法律。
杨智杰说,除非是像欧盟有更强的个资保护法律,否则以台湾跟美国来说,个资法的保护范圍是比较低的,“我们的法律不是真的很保护个人资料”,因此重点在于检讨个资法。
而对于资安的部分,杨智杰解释,台湾已有“资通安全管理法”,这授权公部门订定资安维护计画,所以政府可颁布行政命令,要求公部门的电脑不准去使用或下载抖音,但若因为不遵守资安计画,而去罚个别公务员的话,这恐怕是超出“资通安全管理法”的范圍,该法并没有授权去处罚违反资安的个别公务员。
而对于外传台湾政府考虑,以修国安法或反渗透法来应对抖音的问题,杨智杰认为这是外界认定的“认知作战”,或是“假信息”的问题,所以其实不是资安的问题,“现行的法律很难说抖音违反哪一条”。若台湾政府最后认为,是否禁止抖音的关键在于“假信息”,问题就会在于,“那你怎么认定他是假信息”,杨智杰说。
针对杨智杰的说法,台湾立达国际法律事务所创办人、执业律师杜家驹告诉德国之声,台湾政府要求公务员禁用抖音没有法律问题,这个是出自于雇主对员工的管辖考核,不需要法律规定。但若是想要禁止所有的台湾民众使用,杜家驹说在法律上“这个就问题大了”,而且这就是日前高度争议的“数码中介法”草案,所要管理的范畴。
台湾中华战略学会资深研究员张竞告诉德国之声,App的本质只是各个网站的快速连结,所以光是禁用App“其实是没什么用的”。禁止使用App,并不能禁绝台湾民众对这些网站的使用。
此外,由于政府跟人民有很多的连结管道,这些通讯有些会涉及到中国的软件,是否要禁止也会成为问题。张竞举例,陆委会需要服务台商,但若台商人在中国,他们使用其他的通讯软件会受阻,“那陆委会是否要使用微信?”
从个资的角度,张竞认为许多其他的行为都有被中方搜集个资的可能,举例,民众可能需要去中国的银行开户,这样资料就会交代的更为详细,此外,出口货物到中国也需要很多资料,如果要跟中国接触,就必须要提供这些资料。因此未来的重点应该在于,台湾要如何阻止这些资料应用在不好的用途上,而非“因噎废食”。
此外,从国安的角度来说,张竞认为应先设法了解对方的源代码,甚至掌握软件的内部,才能厘清抖音等中国影音软件是否有资安的问题,但若无法了解其资安问题,就直接立法禁止,这违反了“无罪推定”的法律原则。
其他国家有禁用抖音吗?
路透社报道,美国50个州中的19个州,目前至少部分阻止了政府电脑对TikTok的访问,但也有一些美国的国会议员,在上週提出在美国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禁令,这将效仿印度等已经禁止TikTok使用的国家。
专家表示,这项禁止美国联邦雇员在政府设备上使用中国应用程序TikTok的提议,可能将成为法律,美国立法者周二早些时候将该提案纳入一项关键支出法案,在参议院投票批准类似措施后,几乎确保了该提案,可在本週的晚些时候获得通过。
台湾央广报道,一位知情人士说,国际上立法禁止民间使用抖音的案例很少,目前仅有印度有相关規范,由于涉及言论自由,又影响国安和民众个资,民主国家都很审慎。该人士还表示,推动修法也不一定代表全面管制民间使用,仍需参考国际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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