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药丸成"致命"药丸?
2012年4月17日救命药丸成"致命"药丸?
(德国之声中文网)被曝光的十余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被检测出含有强致癌物质,即重金属铬。而往往在媒体曝光后,人们才看到,迟来的国家监管部门粉墨登场。
本周一(4月16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宣布,勒令停售有毒胶囊。在官方的检测结果中人们看到,问题胶囊中的重金属铬的含量比合格产品要高,有的甚至超标40多倍。另据周二中国律师网报道,一些用毒胶囊制成的药品目前仍在正规药店中销售。
"防不胜防,非法办厂"
网民在互联网上抗议说,这些一粒粒的"救命"药丸,如今变成了"致命"药丸。除了食品,现在中国百姓连吃药都要格外小心谨慎。食品科学教授、浙江工商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励建荣分析说,中国的食品和药品安全目前已经处于一种防不胜防的态势。像这些被曝光的药品原料生产商根不遵照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操作,完全是在一种"非法"的情况下办厂。他说,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取缔这些'小厂'。凡是涉及药品和食品的厂家应该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规范的管理。实际上,你仔细想想,中国的食品和药品问题大部分都是这些原因造成的。不该用的也用,不该加的也加。"
励建荣说,涉及毒胶囊的修正、金马、蜀中等近10家制药企业应该负首要责任,它们没有把好原料进口关。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制药公司从问题厂家获得药品原料的价格要比正规厂家便宜。像是在温州一带做皮鞋、皮衣的小厂比较多,它们有很多剩余的边角料,那里的商贩用一些'简单'的工艺就提炼出工业明胶,然后冒充食用明胶,做成胶囊后兜售给制药公司。
惩罚及监管力度不够
实际上,200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作出了规定:"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造成食物中毒....以及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励建荣认为,"毒胶囊"一路畅通无阻,直至最后进入市场的另一个原因是,中国对违反法律的商家惩罚力度不够。因此他建议,"除了在法律法规上进行细化之外,还要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
不过,在谈到2009年刚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励建荣并不十分乐观。他说,鉴于中国的国情,在短时间全部解决所有问题是很难做到的:"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一下子把国内中小企业权取缔了也不可能。这就涉及到政治问题了。尽管发生问题后,要全部取缔这些厂家,但是你快速让这些厂子不存在,'他们'就会换一种方式又出来了。这种事情你是防不胜防的。"
官员问责制的缺失
励建荣在采访中多次提到"防不胜防"。而在关心中国食品安全的旅德作家周勍看来,中国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官员问责制的缺失。他曾在德国之声的一次采访中表示,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不应推卸责任,政府官员在问题发生后也应受到相应处罚,不仅仅是关闭几个小厂。因为最终受害的总是那些处于弱势的消费者。
截至发稿前,涉嫌生产及销毁"毒"胶囊证据的河北一厂家负责人已被拘留。而9个制药企业中仅有两家宣布召回"问题胶囊"。其余暂无任何行动。官方至今仍未公布问题药品的具体名称和生产批号。
作者:严严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