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家的困境
2005年8月26日在对涉嫌恐怖分子-摩洛哥人莫塔萨德克的第2次审判中,汉堡州高等法院作出了7年监禁判决。此一判决既未遵从国家检察院的要求,也未重复该法院2003年的首次判决。国家检察院要求判处最高刑期-15年;而2003年的判决则于去年被联邦法院否决。汉堡法院在其首次审判中曾裁定莫塔萨德克参与造成3000多人丧生的911恐怖袭击事件,而在第2次判决中,莫塔萨德克则仅被裁定参与恐怖主义组织。
莫塔萨德克审判案再度显示了法治国家在与人们所经历的911那样的宗教狂热恐怖分子打交道时所处的窘境。然而,使司法工作举步唯艰的并非仅仅是作案动机,而且还是我们身处的环境:奥萨马.本拉登的恐怖主义支持者们在全球范围活动,而在对他们进行法律追究的过程中,德国司法部门不能仅仅依靠本国调查机构所获得的情报。
否则的话,就难以解释,莫塔萨德克案的首次裁决何以被联邦法院所否决。当时,德国调查机构以及汉堡法院不得不依据美国有关当局以电传方式提供的情报和信息,而这些情报不仅少得可怜,而且,德国方面并不能确信,它们未必不是刑罚或其它暴力手段逼供的结果。
在发生了阿布格莱布和关塔纳摩丑闻的时代,这一疑虑绝非毫无道理。然而,首次判决因此之遭否决并非顺理成章。因为,事实上,来自美国的情报对被告莫塔萨德克其实有利。而正是这一点更使相关审判案显得悖谬绝伦:判决被否决的原因是:对被告有利的情报或许并不可靠。-而该情报对判决本身本来却并未有过任何影响。
长达整整一年、有112名证人出庭做证的第2次审判程序不得不同那些“次要的行为”打交道:被告与911事件的作案人相熟,给其中一些人提供过各种帮助;在阿富汗的一个“ 基地”训练营接受过培训;仇视美国和犹太人。然而,直到程序终了,依旧不能证明,被告是否知情或参与了911恐怖袭击行动的计划。而法院却根据无数的“迹象”裁定被告知情。但是,这并不足以作出如检察院所要求的、而且在第一次审判中所作出的最高监禁期判决。
面对此种情况,法治国家的司法部门本来只有一项选择,那就是宣布被告无罪。然而,若果然作出此一裁决,则将留下相当的“苦味”。不论是总检察长内姆,还是法官,甚至是莫塔萨德克的辩护律师,都将难消这么一种感觉,那就是:对一名错误的对象作了无罪判决。然而,感情绝对不能左右司法。-这是法治国家最强大、同时又是她最脆弱的所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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