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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卢森堡有个欧洲法庭

2002年6月10日

今天(6月10日),欧洲法庭将拿出它的年度报告。欧洲法庭是怎么回事儿?它的任务和作用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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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法庭里图像来源: AP

著名的帕尔马火腿如果不是在帕尔马熏的,可以打着帕尔马火腿的牌子出售吗?欧盟委员会有权利禁止两个大型康采恩合并吗?欧洲反欺骗局有权力对欧盟议员进行调查吗?

只要在欧盟的机构之间,或者在欧盟与其成员国之间发生矛盾,欧洲法庭(EuGH)便启动了:卢森堡的15名法官构成了欧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他们的判决甚至高于各成员国的法律。也就是说,欧盟成员国必须服从欧洲法庭的判决,必要时还要据此修改自己的法律。

除了欧盟的机构和成员国外,各国的地方政府、企业或个人也都可以向欧洲法庭起诉,比如针对欧盟的有关决定。成员国也可以受到起诉,说他们违反了欧盟法规。

欧洲法庭建立于1957年,作为欧共体5个主要机构之一。这5个机构是: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欧洲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洲法庭。法官和总检察官由成员国政府提名,任期6年。判决根据多数原则作出,法官们只需要遵循他们自己对法律和正义的理解,而不需要考虑某个国家的利益。

欧洲法庭的任务有:作为一个相当于宪法法院的机构,监督欧盟的条约协议,对机构与成员国之间的争议作出判决;检察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的决定是否符合欧盟的协议结构和通常的法律原则;检察监督成员国的行为和法律是否与欧盟的标准统一。

在45年历史中,欧洲法庭的一些判决在世界法律史上写下了引人注目的篇章。比如,2000年,23岁的德国女子坦雅.克赖尔胜诉,欧洲法庭判定,德国联邦自卫军不允许女子参加带武器的兵役是错误的。这个判决当时是与德国基本法冲突的。卢森堡的法官们的判决中明确地提出,德国的基本法与欧盟关于男女在职业上的平等的要求是不相符合的。